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7.04.2020  12:11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三)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

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2020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二)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

(三)取得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

1.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

2.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四)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申请方式及选拔办法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20年5月1日-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报名。(受理机构填写“广东省教育厅”)

(二)选拔办法采取单位、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教育厅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须从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严格把关,写出具体意见);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本人签字);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按以上顺序依次排列申请材料;

2.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3份;

3.申请表第一页需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

4.《单位推荐意见表》仅需一份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部)于5月11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职称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5288019

 

人事处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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