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09.07.2016  09:24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1.校园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资助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自2014年全面启动,分步实施。

贷款对象:考往广东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方式: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

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资助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

申请方式:每年8月份,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宣传片在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现代教育)播放,播出时间为:7月6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点25分,广东教育新闻后播出:周一至周三11点45分、周四11点40分播出。

 

附:助学公益贷款宣传片 http://v.qq.com/boke/page/a/0/g/a03100obog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