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压力 沉着应对 接受挑战 克服困难——市司考办顺利完成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广州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工作任务

18.07.2014  18:33

  国家司法考试考点考场的设置工作是整个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基础性环节。无论何种考试,如果没有考点考场支撑,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本无法进行。今年,广州考区报名人数依然保持在1万人以上,总报考人数为10811人

  在考点考场设置工作上,广州考区今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一是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时间恰好与会计职称等级考试时间相冲突,原承担我市司考考点工作的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因必须承担我市会计职称等级考试而未能将学校所有的考室都用做司考考场;二是部分考点学校因故今年无法承担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如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因学校基建动工,暂无法承担监考任务;广州市第13中学则因学校监考人手严重不足,提出不再承担司考监考任务。三是考点监考老师极力反对学校承接考试工作。教育系统每年制定的考试监考工作计划安排中,落实给学校承担的各类考试诸如计算机等级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以及其他专业水平等级考试等监考工作任务较多,考试一般都是周末进行,老师们被动安排周末加班,大多数老师以影响日常教学质量为由表示反感和抗拒。因此,部分考点学校如市越秀外国语学校、知用中学、第13中学考虑到老师实际情况,先后提出不再承担我市司考监考工作。四是由于今年司法部出台新规定,凡是现役军人不得在地方报考,须到战区司考部门报考。广州战区往年仅承担广州地区部队考生,报考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今年须承担广东、广西、湖北、湖南及海南五省军区所有现役军人的报考任务,总报考人数达到600多人,史无前例,远远超过历年来部队委托我市设置考场组织实施考试的平均任务。今年广州战区委托我市设置考场数量由原来的3至5间,增加到了20几间,给我市考点考场设置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与挑战。五是在报名即将结束之前,市司考办遇到“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点考场设置须按照规定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流程来确定考点考场”的新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无疑给市司考办带来了又一巨大困难与压力。为克服解决以上诸多矛盾与问题,市司考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前摸查,初步确定考点及考场数量

  早在5月初,市司考办便着手开展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摸查工作。一是通过上门走访方式,向考点学校提出今年继续在学校设置考点的合作意向;二是通过电话联络方式,向各考点明确今年考务费用支付标准,同时摸查今年可提供的最大考场数量;三是利用网络通讯方式,组建考点负责人QQ工作群,第一时间与各考点沟通今年我市考点设置需求,及时反馈最新报名进展情况,以便各考点可以第一时间调整考场数量。

  二、准确估算,不断寻找新的考点及考场

  今年,市司考办在报名开始前就对网上报名人数进行初步估算,报名开始后则每天关注实时报考人数。由于广州战区今年首次接受五省军区的现役军人报考,具体报考数量根本无法估算,为此我办高度重视,报名期间与广州战区保持密切联系,要求战区司考办每隔半天或一天向我办报送一次广州战区的报名总数。此外,市司考办还按照每天报考人数比例及规律对今年的报考总数做了准确估算,提前就考场设置缺口数量进行统计,为下步寻找新的考点学校提前做好数据分析。一方面,网上报名期间,市司考办负责人多次与市教育局、招办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还亲自带领工作人员到广州市第1中学(高中部)联系洽谈有关考点设置工作。通过对该校进行实地考察(包括考点环境、考点周边交通情况以及试卷车辆运送路线踩点计时等),最终确定广州市第1中学(高中部)为今年我市唯一新设考点学校。另一方面,由于已确定考场数量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报考人数需求,我办根据统计情况,及时与原有各考点学校沟通,取得部分考点学校的大力支持,广州市第41中学、第21中学、西关外国语学校、第1中学(高中部)以及贸易职业高级中学等考点学校在原有提供考点数量的基础上,为广州考区增设考场共23间,基本化解考场设置压力。

  三、规范程序,履行考点考场设置签约手续

  为确保考点考场设置工作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市司考办根据各考点反馈信息,及时修改拟写新的考场使用协议书,明确各考点具体使用考场数量及监考费支付标准,并逐个学校履行签约手续,以协议的形式明确落实考场实际数量。今年广州考区共签约设置考点学校11个(包括10个2013年承担司考工作任务考点和1个新设考点),共设考场402间,其中广州战区委托我市组织实施考试所需设置考场24间,圆满完成今年广州考区的考点考场设置工作任务。

  四、加强联系,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

  为确保广州考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能够顺利进行,市司考办早在4月份便开始着手与市、区两级教育局、招办以及各考点学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落实有关考点设置工作。7月初,针对遇到的“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点考场设置须按照规定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流程来确定考点考场”的问题,司考办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并将司考办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定、考点考场设置的规范性要求、历年来考点考场设置情况以及考点设置不宜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方式进行的理由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同时还配合局计财处专程到市财局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争取市财局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下步,我办将继续加大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合作,力争早日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完成广州考区国家司法考试定点考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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