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25.11.2014  14: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规范科技项目评审程序,提高国合专项管理水平和项目执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拟入库专家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价专家包括同行专家、国际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企业技术专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遴选条件见附件1)。以下四类专家优先入选:一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企业技术专家;二是主持并较好完成国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三是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着较高学术威望,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国际大科学工程及研究计划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的高水平专家;四是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及“青年千人计划”)且回国工作时间达两年以上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二、其他事项

  (一)当前,科技部正在牵头进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今后的国合专项评审工作将更多地采取网评、函评等方式,专家的准确信息是做好专项的过程管理的关键。遴选高水平的专家入库,是提高国合专项质量的关键,并且对今后我省国合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有着决定性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国合专家入库工作。

  (二)请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登录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www.istcp.org.cn/),点击“专家注册”,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2),我厅审核并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审批后,将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专家统一纳入专家库。今后,将于每年12月集中审核新申请的专家,不再临时审核专家入库申请。

  (三)材料报送期限和要求

  在线填报期限:拟补充推荐新专家入库的,请各部门于2014年12月17日17:00前完成推荐专家的在线填报工作。

  联系人:郭昳琦
  电 话:020-83163868

  附件:
  1、 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2、 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