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法办联合多部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18.12.2016  21:02

 

12月4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开展的“学宪法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大礼堂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活动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出席活动并为省普法讲师团讲师颁发聘书。广东省十余所中学、高校学生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林少春在活动中指出,今天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的活动既是一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动员部署会,同时也是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课。

林少春就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意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既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崇高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动日,也是公民的法治普及日,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规范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威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加强宪法的信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着力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宪法,真诚信仰宪法,真正用好宪法。二是要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宣传宪法,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前提和基础。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尊崇宪法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根本性任务,作为“七五普法”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让宪法根植于每个公民的内心。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注重宪法宣传学习的长久性和实效性,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更多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特色、效果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讲好广东法治故事。三是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普法的重中之重。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七五”普法工作中,要认真探索实践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不断完善载体、拓展内容、丰富形式。进一步强化学校法治教育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估机制;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师资作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普法实践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普法工作。

活动展播了全省青少年法治公益作品大赛优秀作品,全国大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大赛3名一等奖获得者进行180秒宪法演讲,学生现场表演“大学生裸条借贷”情景剧,并由法学院学生、媒体人、律师组成的辩论队就“如何看待大学生裸条借贷”主题进行辩论。参加活动的1100人共同向宪法宣誓。

厅法制宣传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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