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总体安排,目前基础表已全部提交完成,现请各牵头及协助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有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填报各表前请先查看填报指南(附件3)、数据采集问答(附件7),以及去年省内高校数据存疑数据汇总表(附件8),确保数据规范、准确。
1. 对于牵头单位自行完成的表格
根据附件1各单位分工,请各牵头单位自行报送数据,单表在附件3查找,批量导入的表格在附件6中查找。
2. 对于不涉及各学院的表格
根据附件1各单位分工,协助单位中凡不涉及学院的,请各协助单位自行联系牵头单位报送数据,单表在附件3查找,批量导入的表在附件6中查找。
3. 对于涉及到学院及部分单位的表格
凡涉及需要学院的(见附件2),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将附件4里的表格发送到附件2中对应牵头单位负责人的邮箱。
二、具体采集步骤
1. 查阅附件1,在“牵头、协助单位”栏目找出本单位需要填报的表格,注意附件2中有注明无需协助填报的表格。
2. 查阅各对应表格的“表格内涵”文档(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对应的表格,表格里面涉及到单位号、教职工号、学号、专业名称、课程号、开课课号、基地名称等,请查阅附件5里面的基础表。
注意每个Excel表格都含有一个“填报示例”表,请勿将数据填在“填报示例”表格内,凡是有下拉菜单的请在里面选择,不要自编数据。
3. 注意各个表格统计的时间区间。
统计时间:自然年、学年、时点,应届、近一级,近一届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的9月1日至2019年的8月31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
(4)应届:2019届毕业生;
(5)近一级:指2019级新生;
(6)近一届:教学成果奖,则是取最近一届成果奖。
4. 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附件2对应表格负责人的邮箱。
5. 各协助单位汇总到牵头单位截至时间:11月11日,牵头单位汇总后上报到系统截止时间:11月15日。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汇总到对应联系人邮箱,以免延误总体上报工作。
三、技术支持:
联系人:伍 鹏,电 话:85280052
林宇健,电 话:87571321
数据采集qq群号:316414636
附件: 附件.rar
教务处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