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面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提出新要求

17.06.2016  20:54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战略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动林业扶贫,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通知》指出,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效益,林地、林木资源是绿色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所在,在扶贫中具有独特作用。发展林业是实现精准脱贫的生态基础、必然选择和优势所在。林业扶贫工作应牢牢遵循坚持不懈、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注重实效,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保护生态、绿色脱贫的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的资源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生态补偿脱贫与特色产业脱贫并重,精准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统筹,助推脱贫和绿化国土并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通知》明确了全面推动林业扶贫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突出抓好林业精准脱贫。一是安排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从2016年起,在贫困地区选择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通过购买劳务,争取带动80万人脱贫。二是通过退耕还林精准脱贫。2016年,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把新增退耕还林任务的80%安排到贫困县,增量任务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三是发展木本油料精准脱贫。统筹利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推广项目、农发林业示范项目等资金,协调金融部门安排长期优惠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要发挥林业优势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带动脱贫。未来5年,贫困地区的林业投资规模和增幅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5%以上;提升森林旅游水平带动脱贫,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带动脱贫,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同时,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要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状况。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重点地区和江河源头植树造林力度,努力扩大森林面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强化林草植被、湿地、重点物种和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生态功能。

通知》要求,在积极落实林业扶贫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扶贫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脱贫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林业扶贫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加大现有资金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强化考核监督,逐级建立林业扶贫考核制度,突出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做好扶贫宣传,通过先进经验、先进模式引领示范带动,为全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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