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共建共享绿色家园

11.03.2016  11:25
在第38个植树节即将到来之际,市委、市政府倡议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海内外乡贤及所有关心支持梅州绿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朋友: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大事。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热情参与“党员林”“拥军林”“巾帼林”和建设“美丽乡村”等植树造林活动,持续推进“绿满梅州”大行动,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和生态环境,让梅州的山变得更青了、环境变得更美了。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达74.78%,生态优势日益凸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指示,我市“十三五”规划也作出了“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工作安排。为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化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厚植绿色发展之基,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又到了植树造林的好时节。在第38个植树节即将到来之际,市委、市政府倡议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海内外乡贤及所有关心支持梅州绿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您可以自发地在房前屋后、庭院小区、路边山上植树添绿,也可以积极参加机关、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的义务植树活动,还可以通过认捐、认种、认养等方式积极参与“绿满梅州”大行动。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带头制止折枝摘花或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文明行为,争当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绿色家园的建设者和绿色发展的践行者。

  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广东林业生态市和广东生态文明示范市,厚植生态优势,建设美丽梅州!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