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项目预评验收

12.07.2018  20:44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我校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取得预期效果。2016——2017年累计完成节能量167.48吨标准煤,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相辅相成,保护环境爱惜能源资源已成师生共识,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进一步成为自觉行动。7月10日上午,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发改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专家到我校对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项目进行现场预评验收。现场会由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关雨主持,学校副校长刘东超出席会议,学校各单位(部门)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及能源管理员40多人参加了现场会议。    

会上,刘东超首先代表学校感谢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和与会专家对我校节能工作的一贯支持和指导,强调学校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新发展理念指导学校改革实践和人才培养工作,高度重视“两型”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创建任务,夯实建设基础,正视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建立长效节能机制,把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与建设高水平大学以及人才培养紧密联系在一起,创建示范单位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节能低炭生活成为师生的习惯和自觉行动。刘副校长还在会上与专家组共同分享学校在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

学校节能工作办公室主任、后勤处副处长卢等文代表学校向专家组汇报学校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情况。卢等文从创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创建工作的亮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计划等四个方面向专家组详细汇报了学校的创建历程与效果。

专家组经过认真审核我校的自评材料和现场考察后,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评分表)逐项打分,评价总分为94.5分。一致通过项目预评验收。

最后,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关雨代表专家组向与会人员通报了项目预评验收结果。关于在总结讲话中对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取得的喜人成就,成为本批次湛江市唯一入选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取得显著成效表示祝贺,希望学校再接再厉,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改进提高,将学校建设成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典范。


现场会议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