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020年申报工作作出了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说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 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二、 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 涉及到此类别的科研人员,请于4月8日前与科技处基础科联系 。
三、学校 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 1月16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放申报;
2. 1月16日- 4月8日,申请人填写、完善申请书、所在单位组织进行申报项目论证,切实提高申请项目的命中率;
3. 4月8日下午17时之前 完成在线提交,并双面打印申请书正式版一式一份(需与在线材料保持一致),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行政楼411室(申请书不需签名,合作单位不需盖章);
4.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必须一并提交本人亲自签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1);
5. 4月9-14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
6. 4月15-16日,学校将完成申请书审核推荐和行文出公函等相关手续;
7. 4月17日,学校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
四、 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学校制定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国家基金申报数量质量双提升,并积极谋划重大重点项目,将学校提出的重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联 系 人:倪慧群 袁家龙
联系电话:85280070 15920301530 13560322916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