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六成儿童驱蚊用品不合格
羊城晚报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其中针对儿童驱蚊用品检查中发现超过六成产品出现问题,部分产品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同时存在杀虫药剂超剂量的情况。
广州夏季蚊虫尤其多,入夏以来各类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商品进入火爆销售阶段。然而,不少数消费者并不了解,驱蚊产品也存在安全风险。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警示,如果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超范围使用杀虫药剂或添加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就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可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尤其是儿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因体质较弱,更易受到伤害。
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近期组织开展了蚊香和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采集的蚊香样品中有22批次标称供儿童使用,结果检出问题产品14批次,占63.6%,其中13批次添加有未经登记的杀虫药剂,1批次使用的杀虫药剂超出允许添加的剂量。
观察
儿童产品多为噱头
在“儿童蚊香”的热议话题当下,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海珠区南泰日用品批发市场和市区几家超市,发现不少十盘装的儿童蚊香价格从4元到15元,其包装上赫然写着“无毒”、“纯天然”等字样,产品成分均为0.03%-0.05%的四氟甲醚菊酯和氯氟醚菊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蚊香产品并没有针对婴幼儿以及儿童的国家标准,大多只是产品宣传噱头。记者通过对比发现,儿童蚊香与普通蚊香成分大同小异,两者的菊酯含量差别并不大,甚至趋于相同。专家介绍,菊酯本身对人体无毒,但蚊香燃烧时释放出的微小颗粒物,可以被吸入肺部并长期留存,使人感到头痛恶心。
羊城记者走访儿童牙膏市场时也发现,有商家打出“儿童专用”的宣传语。货架上,苹果味、草莓味等近10种儿童牙膏摆得满满当当。但记者留意到,很多儿童牙膏外包装上都写着注意事项:2岁至6岁儿童,建议每次使用豌豆大小的牙膏,最多不得超过1厘米膏体,并在成人指导下刷牙,以减少吞咽。但鲜有关于膏体颜色、香味等添加剂成分的说明。但有专家调研显示,目前市场上的儿童牙膏基本都含氟,只是用量比成人牙膏要少。如果儿童过多摄入氟,会出现氟斑牙、氟骨症,甚至氟中毒,所谓吞食都无碍更是没有科学依据。专家建议,3岁以下孩子不要使用牙膏。
除此之外,儿童护肤品也大多打着纯天然、无刺激的宣传语。在某大型超市货架上,宝宝护肤品种类繁多,仅润肤露就有15个品牌,价格从5元到50元不等。在产品成分一栏,记者发现大多都含有香精等添加剂。为了突出儿童专用,一些产品还特别标明“特别添加有益儿童肌肤的胡萝卜油和燕麦精华”,其成分包含香精、鲸蜡硬脂醇、聚二甲基硅氧烷等多达25种。强生婴儿倍护润肤露中也含有香精、丙二醇、生育酚乙酸酯等23种成分。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国家对儿童化妆品没有单独设立相关标准。业内人士,虽然去年开始新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已经开始实施,但新标中“少用、不用原则”和“不鼓励”的模糊说法较多,可能在执行中会遇到困难。因此专家提醒家长应慎重选择儿童护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