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高校国旗护卫队与中小学校结对共建开展国旗文化活动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8〕7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推进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热情,结合2018年广东省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遴选一批中小学校和优秀高校国旗护卫队实施“大手拉小手”结对共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共建内容
由共建高校国旗护卫队义务帮助、指导中小学校国旗队(班)开展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升挂国旗示范、国旗手培训和国旗文化普及教育等活动。
二、条件要求
(一)普通高校
1. 具有国旗护卫队并开展日常训练;
2. 国旗护卫队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
3. 自愿参加与中小学校合作共建。
(二)中小学校
1. 有明确的分管校领导和负责教师;
2. 有相对稳定的国旗护卫队(班);
3. 有经常性开展升挂国旗活动。
三、遴选方式
(一)自愿申请。 请具备条件高校和中小学校分别填写《高校国旗护卫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和《共建中小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参加第一批(5月11日前)结对共建的中小学校直接报2018年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组委会安排,其他批次另行通知。
(二)统筹安排。 各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2018年学校国旗护卫队交流展示活动承办单位),省教育厅将按照就近和学校意向原则统筹安排并审定。
(三)签约共建。 通过遴选的学校名单将在“广东教育”、“广东国防”公布,第一批结对共建学校将在2018年学校国旗交流展示活动中举办签约活动。
省国防教育学会联系人:张欣,电话:020-32022022,18988821191;省教育厅联系人:黄嘉骏,电话:020-37628026。
附件:1. 高校国旗护卫队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