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非国有博物馆或可享10万元补助

24.04.2018  11:30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示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新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建馆补助。此外,博物馆展厅面积超过400平方米部分,按照1000~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博物馆有扩建项目,新增展厅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且新增藏品80件/套(含80件/套)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按照600~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另外,根据博物馆运行评估结果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别对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进行综合评定,分一、二、三档,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奖励。

办法》提出,申报扶持资金需同时具备一些条件:博物馆经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运行正常,按时参加博物馆运行评估等业务活动,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新设立的博物馆除外);全年参观人数不低于10000人次(新设立的博物馆除外);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其他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等。

征集时间:即日—5月2日

提交方式: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到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博物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楼博物馆处,邮编:510170

电子邮箱:bwgch2004@126.com

联系电话:020-28337035,传真:020-28337052

信时记者成小珍 张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