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广东国税下月开始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广州日报讯 (记者何颖思摄影报道)下个月起,市民可能会看到新版的国税普通发票了。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国税局获悉,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广东国税将同步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发票使用限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 此外,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纳税人手上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在5月1日后也可继续使用,具体截止日期应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广东省国税局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5月1日起,对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律发放新版普通发票,对已属国税管辖纳税人将分期分批供应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省国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原有8类19种,而新版普通发票调整为6类15种。此次调整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尺寸和联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的金额版面,增加一种五角版的版面。取消了原有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和《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电脑版)》。《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电脑版)》和《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开具范围,一并取消。
所有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联监制章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制。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黑色。《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采用带有“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自发显色防伪等四项防伪功能的无碳纸张印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和《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的发票联均采用带“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等三项防伪功能的纸张印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开专用)》的发票联经复写后的文字呈现紫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