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改革推进会在东莞召开
2016年4月8日,广东省国税局在东莞召开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改革推进会。各市国税局分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人、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的战略部署,解读了省局实施方案,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如何分解和落实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讨论。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改革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把握改革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广东是全国四个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作为试点单位、改革先行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的专项改革放在国家建立现代税收治理体系、税务总局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省局创新集约化管理的工作中来考虑,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刻理解改革的深层次内涵,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推进改革。 二是 明 确改革任务,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项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明确五项改革任务:提升管理层级、拓展管理内容、调整管理对象、优化管理资源、推进国地税深度合作。要努力打造三个创新亮点:建立集约化管理新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新方法、形成国地税融合共进新机制。利用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全面深化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大企业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三是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立足做好改革先行、示范引领的先锋,放眼全国,提升站位,将改革任务逐项贯彻,落地生效。在改革中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自主创新,形成全国领先的广东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经验;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
张津副局长着重分析了广东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面临的现实困难,要求全省国税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困难和压力、挑战和考验面前,把握机遇,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省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推动专项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编辑:蒋伟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