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原局长 广东电网原总经理 被开除党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资料图片)
吴周春(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博齐 通讯员 粤纪宣) 昨日傍晚,省纪委“南粤清风网”发布两则消息,对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两名官员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据通报,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目前,均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永恒:在深圳当局长时开始受贿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李永恒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恒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永恒简历 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11年
公开资料显示,1952年出生的李永恒系广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入党。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在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当知青。1975年10月在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在任时间达11年。
去年12月14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李永恒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吴周春:在湛江任职时就开始受贿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吴周春在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吴周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周春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周春简历 曾获荣誉无数
公开资料显示,吴周春是广东湛江人,出生于1951年6月,今年63岁。从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毕业后,吴周春一直在电力系统工作,并获得众多荣誉。
吴周春1980年被分配到湛江市电力局工作。1984年,33岁的吴周春被任命为湛江市供电局局长,成为当时全省电力系统最年轻的局长。
1987年至1989年,他连续3年被评为湛江市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1990年被评为湛江市劳动模范。
1991年,吴周春被调任广州电力工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1993年被评为广州市文明市民标兵;1994年被评为广州市 “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被电力部评为“重教兴教”先进个人;1995年又获评广州市杰出青年企业家。
2003年初,吴周春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2006年,吴周春曾作为先进个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9年吴周春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今年2月9日,省纪委发布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