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认定作案后自残坐16年牢 出狱后喊冤:我没杀妻(图)

05.09.2014  10:34

回到当年案发地,关永坚不断通过比划告诉记者“被砍经过



   坐完16年牢仍喊冤:我没杀妻

   当年被认定作案后自残并伪造被入屋抢劫假象,出狱后他坚称清白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他身中十多刀,从家中跑出来大呼有人抢劫;三天后,他那失踪的妻子被发现死在家中,是被人扼颈窒息而死再用利刀割喉。办案机关指控杀人凶手其实就是他,称他藏尸地板下,之后自残制造被人抢劫假象。一审,他喊冤,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死刑;他不服上诉,后被改判死缓。坐了16年牢之后,他出狱,第一件事还是“喊冤”。8月11日,广东省高院决定受理其再审此案的申请。

  他是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西管理区西山村村民关永坚。连日来,记者采访了他及相关人员了解案情。对于此案,广东省高院表示,案件已进入申诉程序,不方便接受采访。关永坚欲推翻的是一件17年前的刑事案,究竟他在现行的司法环境中将会遇到怎样的遭遇,本报将持续关注。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晓晴

   一审二审均判有罪

  一审判处死刑

  认定杀妻后自残同部位伤口整齐

  8月初,在关永坚父母的家中,记者见到了刚出狱不久的关永坚。他今年48岁,瘦,精神状况尚可。他向记者提供了案件的一、二审判决书以及上诉词、个人陈情书等文字材料。

  根据1997年4月25日佛山中级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该院认定:1993年间,关永坚与阿玲(化名)结婚,婚后一年夫妻感情开始不和;1996年10月14日晚上11时许,关永坚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吵,并生恶念,将妻子推至厨房墙壁处,用双手扼住其颈,致其窒息死亡;妻死后,从事装修工作的他将其拖入客厅南面的房间内,用地板胶将其盖住;为开脱罪责,关永坚制造遭人入屋抢劫的假象,持菜刀割妻颈两刀,又将一件童装剪出两个洞丢在屋外,作为“劫匪”遗弃的蒙面面具,然后持刀将自己的头、胸、背、脚等部位多处砍伤。

  判决书称,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记录和照片、缴获的作案工具菜刀和童装、法医鉴定书、整体分离痕迹鉴定书以及关永坚的有罪供述。其中,南海市公安局出具的《犯罪对策科学技术鉴定书》显示,关永坚身上有多处刀伤,但均分布在伤者本人的手能够达到的部位,符合右手的用力方向。在同一部位的伤口排列整齐,方向一致,创口数目虽然较多,但程度较轻,均不致危及生命。鉴定书中还特别提到,关永坚双前臂无明显抵抗伤痕,不符合一般人在突然遭遇袭击时的反应。因此,警方认定关永坚为自残。

  据此,佛山中院认为关永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改判死缓

  事实清楚定罪准但无须立即执行

  对于一审判决,关永坚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提出,“案卷没有关永坚作案的指纹、痕迹等技术鉴定,亦未发现其他直接证据”、“对童服上的血迹、菜刀上的血迹和指纹,案卷中没有进行技术鉴定的记录”,认为关永坚杀妻且自残伪装被抢劫的证据不足。

  但是,省高院认为该案的证据足以证明关永坚有罪。1997年7月8日,该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关永坚其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对关永坚杀妻的事实认定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关永坚否认杀人,纯属推卸罪责的“狡辩”。不过省高院认为,虽然关永坚论罪应判死刑,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记者发现,在这份终审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仅有一个微细的差别,就是将一审认定的厨房这一作案现场直接删除,仅仅提及关永坚是在屋里杀死了妻子阿玲。

   他提供的故事版本

   与入屋者缠斗被砍伤 送院醒来方知妻遇害

  关永坚逃过了一死,并在劳动改造期间多次获得了减刑。今年6月,他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依旧坚称自己无罪,回到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省高院提起申诉,希望省高院再审此案。

  在申诉书中,关永坚描述了一个与判决书完全不一样的故事版本:

  1996年10月14日(案发那天)他父母亲出外游玩了,于是他到幼儿园接了小孩回到父母位于南海区太平西街15号的房屋,由于前天夜里打麻将打到通宵,他在父母家睡到晚上10时许,后被旅游回来的父母亲叫醒,随后回到了自己家。回到家,没有见到妻子,他于是又在二楼的沙发上睡着了。在这期间,他只记得他的妻妹阿珠曾打过一次电话来,他接了电话后,就被儿子将电话抢了过去,他随即又睡着了。

  “后来到了半夜,我醒来一转身,就感觉厅里全黑了,一个黑影朝我扑过来。”关永坚说,对方先是砍了他头部几刀,又把他压在身上,他与对方在厅里缠斗,期间又被砍了多刀。情急之下,他也没想到屋里还有儿子,便从阳台跳下去逃生呼救,然后就昏迷不醒,之后的事情他便不清楚了。

  关永坚说,由于当时太黑,根本看不清对方的样子,他只是在搏斗中曾经按住这个人的肩膀,觉得他非常瘦。由于他家此前曾被人撬窗入内盗窃,他怀疑这人很可能是入屋盗窃甚至是抢劫的。

  关永坚回忆自己醒后情况称:他从阳台跳下去后,村民们听到呼救声,看到屋门前满身鲜血的他,于是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他身中十多刀,刀伤遍及背部、头部和腿部,随即将他送往当地的九江医院,并从他家二楼里抱出了受惊的他不到四岁的儿子阿峰(化名)。

  关永坚说,他是醒来后才知道妻子阿玲已经遇害的。他的哥哥告诉他,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他们在关永坚家中一处地板上找到了阿玲的尸体,她被人杀死并用地板胶封住。

   真相究竟是什么

   为何第三天才见尸体 此前认罪因刑讯逼供?

  “如果发现我受伤时就封锁了我家,为什么第三天才发现尸体?”关永坚坚称自己不是杀妻凶手,凶手另有其人,自己家中真的遭遇了抢劫。关永坚认为,办案机关侦查此案时是有疏忽的,他从作案时间、作案工具以及证人证言等方面指出案件的漏洞。

  关永坚说自己早已经写好了申诉书,在这16年间,他一直为能洗脱罪名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当年关永坚在侦查机关一共做了五份笔录,其中有三份称自己无罪,有两份则承认自己杀了妻子。对于那两份有罪供述,关永坚解释说,自己一开始是不承认杀妻的,后来认罪是遭遇了“刑讯逼供”。

  今年8月8日,关永坚将相关材料递交到省高院。8月11日,省高院发出《(2014)粤高法刑申字第193号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其申请,并对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进行审查。

  关永坚说,他出狱后回到案发现场还发现了新证据,将择机交给办案机关。他希望办案机关能再次对案发现场的痕迹、血迹进行技术鉴定。

   当年以为父母在打斗 如今儿子称“不肯定

  记者了解到,关永坚一方称找到了当年该案的口供,多名证人均证明,案发时现场可能有另一人在场。其中,下西幼儿园的老师冼某的证言称,15日早上阿峰回来上学时,在班里对他说,昨晚有人打爸爸和他。

  关永坚的儿子阿峰现在已经念大学,回想起当年的事情,他表示记忆已非常模糊,只能记得起几秒的事情:“当时我忽然醒来,走到厅里,发现有两个黑影在打斗,其中一个黑影压着另外一个黑影。”阿峰说,他隐约看见被压在下面的是父亲,他于是下意识地认为在上面的是母亲,他于是跑过去,抓住那个人的手说“妈妈,你不要打爸爸”,可是那个人并没有回头,而是一挥手将阿峰打倒在地,之后发生的事情阿峰便不记得了。

  记者问阿峰:能否肯定上面的人影是或不是母亲?阿峰表示不太肯定,但是他当时叫了声妈妈,如果是母亲的话,她应该会回头的,因此他倾向于认为上面的人不是妈妈。

   死者妹妹不愿再多提 称对方家人曾经道歉

  另外,关永坚邻居关某在证言中称,1996年10月15日早上4时30分,他和老婆开摩托车去菜地摘菜时,发现有人经过,他怕是来偷摩托的,于是就用手电筒照,看到了那人的背面,那人就慌慌张张地走开了。关某称他没有看到那个人的面部,但可以看到他穿一件白色衬衫,可以肯定不是本地人,是外地人。后来,警方在该菜地里,找到了法院认定的关永坚“自制”的头套。

  不过,记者在案发现场走访时,附近的居民大都对这起案件讳莫如深。面对记者,他们都连连摆手,称已经不记得这段陈年往事。

  记者近日电话采访了死者的妹妹阿珠。阿珠称,事情已经过去多年,已经不想再提及,关永坚是否冤枉她并不关心,她只想自己的家人不再被打扰,因为姐姐被害后,家人已经承受了很大的悲伤,“姐姐已经去世,现在怎么说对她都是不公平的。

  至于事发当天,阿珠说中午时姐姐曾打电话给她,但当时她正忙,于是跟姐姐说晚上再打回给她;当晚8时至10时左右,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到姐姐家中,只有一个被接听,是关永坚接听的。当时,她听到关永坚的声音似有颤抖,很紧张的样子,说了一两分钟后,关永坚就让他的儿子接听。第二天,她接到关永坚家人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姐姐失踪了。事发三天后,她又接到关永坚家人的电话,电话中他们向她道歉说:“对不起,阿坚承认他杀死了你姐姐。

  对于此案,省高院表示,案件已进入申诉程序,不方便接受采访。关永坚欲推翻的是一件17年前的刑事案,究竟他在现行的司法环境中将会有如何的遭遇,本报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