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谣言花样繁多 “危信”莫轻易转发

10.11.2014  12:35

  近期,几则微信造谣事件在我市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内得到关注并转发。刷微信、分享内容,成为不少人生活中的一味调料。然而,网络信息五花八门,“随手转发”的便捷也给一些谣言钻了空子。市民在使用微信时,应保持警惕,避免自己成为谣言的“扩音器”。

  ●本报记者  钟智跃

  热播谣言真相大白

  10月28日,一则关于兴宁一市民驾车经过兴宁城区山歌亭遭一疑似艾滋病人敲诈的谣言,在部分兴宁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转发,并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民警告诉记者,此谣言是一伍姓男子捏造,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0月30日,有微信用户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称,梅江区三角派出所参与强征强拆、围殴村民致伤,引起一些网民关注。经核实,该帖图文严重失实。事实是城管部门到一房屋天台拆除违章搭建物时遭暴力抗法,在夺刀过程中造成双方受伤。

  10月31日晚,梅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突然流传“梅州大润发砍人”的消息,引起关注。本报记者马上到网传中的“事发地”采访和向警方了解,证实此为假消息。

  “朋友圈”谣言花样繁多

  除了以上捏造、夸大事件的谣言,还有更多类似“科学谣言”在微信“朋友圈”被刷屏。如“西红柿和虾不能一起吃”、“放了3天的开水会致癌”、“转发十遍送话费”……这些已被证实的假消息仍被很多人随手转发。

  记者了解到,微信朋友圈的谣言大致分为几类:其一,以寻人、寻物为主要内容。“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的小女孩在某小区附近被拐走,大人都急疯了”,可拨打内文提供的号码时,会被接到声讯台,产生高额话费。其二,假冒官方发消息,蓄意传播紧张情绪。“某城市十多名KTV小姐染上艾滋病”等传言在多地被更换城市名后大肆传播。其三,以“科普”名义传播知识内容。“微波炉加热食物会产生致癌物”等。民警表示,此类无传播恶意,通常是为博取微信号的点击率。其四,靠恐吓和迷信骗关注,标题或文末一定带有诱导或威胁性语言。“今天某某日,转了家人长寿”、“看了要转发,不发死全家”等,让人转也不是,不转也不是。

  编造、传播谣言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朋友圈”谣言都有部分共同特征,如内容骇人听闻或以偏概全,甚至通过断章取义和暗示来博眼球,还有内容空洞虚无,经常要用华丽的辞藻堆砌。“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网民只有掌握更多基本的知识,才能对各种网络信息进行正确判断。”民警表示,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或查看是否为官方认证的公众号发布,不要贸然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