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却不能建房 程江西堤闲置土地未有定论

18.12.2014  13:56


钟先生有使用权的这块地块已荒置

  在梅县区程江西堤望江亭附近,存在大片闲置的土地。因该片土地处在城市河道两岸生态廊道控制带内,被严控建设。这一规定源于去年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但有10几位市民在前已分别取得这块地方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他们现面临着“有证却动不得”的无奈。

  购地后被政策限制

  位于沟湖路与沿江南路拐角交界边的一块占地约570平方米的地方,是市民钟先生于2011年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不能动工建设,这块地荒废后,已杂草丛生。钟先生说,当年购下土地后是作为商住用途,去年他到县住建部门申请建房时,被告知该土地处于河道两岸生态廊道控制带内,不得进行建设,如要建需离河道后退50米。“后退50米,我这块地哪里还有?”钟先生对此感到不解,后来他了解到,市政府是去年8月发文规定河道两岸生态廊道控制带的。

  与钟先生有同类遭遇的还有10几位土地使用权人。凌先生所具使用权的土地约3036平方米,于2008年转让所使用。2010年开始,他和其余几位土地使用权人陆续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房手续,但被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申请不能接受”,“如果要建,则必须同意后退50米”。而直到2013年政府才出台明文规定,前面的“拖延”让他们难以接受。

  面对土地有“证”动不得的状况,钟先生等人认为,他们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先,政府中途出台的规定,不能到头来让他们吃“哑巴亏”。“是赔偿还是置换?政府总得给我们答复吧。”钟先生等人说。

  暂时未有处置办法

  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根据市政府2013年16号文件中的《关于加强梅州市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相关规定,严格城市河道两岸生态廊道控制带的规划控制,“中心城区沿梅江河道两岸设置不小于50米的生态廊道控制带,沿程江河、黄塘河、周溪河河道两岸设置不小于30米生态廊道控制带,其余河道两岸设置不小于15米生态廊道控制带,生态廊道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梅县区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钟先生等人位于程江西堤望江亭的土地正处在生态廊道控制带内,按规定是不能进行建设的。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县住建局已多次向梅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打报告,寻求解决办法,但至今还没定论,“政府曾考虑回购,但估算资金要1亿多,财政可能不能支持。”(钟智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