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家底待摸清 修复技术待提高
权威解读
责任追究 土壤污染终身追责
“土十条”第十条提到,对构成犯罪的土壤环境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污染终身追责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参与“土十条”起草的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土壤污染具有长期累积的特性,环境污染终身追责是个常态。
“追责的具体措施是什么?终身追责究竟怎么追?这些都需要明确下来!”广东省污泥产业协会会长、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周顺桂说,土壤污染和水污染不一样,土壤污染是点状和块状的,而且看不见摸不着不太容易发现。由于没有土壤本底值,国家宏观的土壤数据不能用于追责,需要落实追责还要其他具体措施跟上。
广东韶关是“土十条”先行示范区,韶关环保局副局长魏宁此前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基层希望“土十条”中将污染的责任分清,分清责任后,追责相对容易。
土壤修复
技术不成熟资金缺口大
“目前技术不够成熟,储备还不够,”中科院陈同斌研究员说,“土十条”提出,土壤修复技术和设备研发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储备。
陈同斌说,土壤污染个性特点多,不像水和大气污染共性多。土壤修复技术也不像工业产品那么标准,北京、湖南能用的修复技术,广东不一定能用。土壤修复要根据当地的污染情况调查,然后做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这里面技术要求很强,工艺很多。
周顺桂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土壤污染有不连续、不均匀的特点,修复难度大。同时修复耗费特别多,如果污染地都修复,目前资金能否保证是个问题,“治理一亩地需要几千元到几万元,按1万元/亩治理,几千万亩土地修复就是几千亿元,资金缺口巨大。”
据了解,目前国内仅有有限的土壤修复科研单位的技术相对有效和成本合理。国家防治先行示范区韶关在修复上投入不少,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修复技术。
重污染耕地
未提修复,可退耕还林
“我赞成重度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周顺桂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土壤修复做下来比水气难很多,目前土壤污染还是风险管控为主,没有明确说要治理修复多少土地。
由于修复技术不成熟,此次“土十条”农用地管控要求未提修复。其中对轻中度污染的土壤,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土壤,严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而对城市工业地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土十条”规定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家底有待摸清
“土壤污染家底还是不清楚。”周顺桂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为630万平方公里。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截至2014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50.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调查面积13.8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16.23亿亩。
环保部此次解读“土十条”表示,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以上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