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地税在全省率先联合推行实名制办税

05.07.2016  12:21

  6月30日,珠海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制度,办税人员在珠海市范围内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出具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身份确认。实名办税制度既推进了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又进一步明晰了征纳双方的职责,并凸显便捷、创新、安全三大亮点。 

   认证一次即可搞定两家业务  

  办税人员只要在珠海国税、地税任一个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登记和影像采集后,认证信息会通过实时数据共享,同步到所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通过一次认证,纳税人便可以在国地税所有的办税服务厅尽享零障碍办税,也有效帮助税务机关解决了前期简政放权改革后审核开放、纳税人涉税信息准确性难以核实,导致税收风险难以把控、虚开虚抵发票现象抬头等问题。 

   识别技术无缝对接征管平台  

  开发应用了专门的身份识别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影像采集、业务痕迹记录,在数据接口、硬件设备类型等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保持一致,实现线上线下实名办税,并与金税三期系统、珠海国税一体化平台、智能办税机器人、邮递发票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通过专门的身份证件识别器和高清拍照仪等设备,准确识别出办税人员的真实性,读取办税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信息,并与金税三期系统登记的信息比对,同时对办税人员进行拍照,将影像信息与身份证件相片比对,确认是否一致。 

   架起防范税收风险无形天网  

  通过办税人员实名制办税,明晰了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让涉税信息更加真实。为进一步控制税收风险,对属于批发零售行业且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与其他纳税人经营地址相同的纳税人,以及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高税收遵从风险的纳税人,在首次申请领用发票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本人要到税务机关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票管员、缴费人的,还要提供企业出具的《办税授权书》,如果是中介机构的还要提供代理合同或协议书。税务机关在确保信息一致资料齐备的情况继续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办税人员拒绝出示有效证件,税务机关暂停为其办理发票领用手续,防止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税情况发生。       

编辑:龙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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