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法运算”中做好“减法文章”
已经建成试运行的兴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林东 摄)
经济要发展,环境也要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笔者最近在走访兴宁市经信局、环保局等单位时发现,该市近年来在着力做好大力发展经济“加法运算”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减法文章”,连年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和节能减排“双赢”。
●特约记者 钟思婷 黄佑鹏
通 讯 员 欧阳勇辉 黄育健
GDP上升单位能耗下降
近年来,兴宁市紧密结合上级部署,大力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该市分别实现GDP123.5亿元、132.4亿元和146.4亿元,分别比增10.3%、11.0%和11.5%,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工业投资增幅、工业增加值增幅等多项重要指标多年排在梅州各县(市、区)前列。
上行的经济指标背后,是不断下降的单位能耗指标。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兴宁市万元GDP能耗分别为0.956吨、0.9097吨和0.874吨标准煤,分别同比下降5.37%、4.81%和3.9%。至2014年,兴宁市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总目标的90.53%,超额完成80%的进度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5.47%,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从近期梅州市对2014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兴宁市各项主要节能指标考核完成情况良好,考核等级为完成,得分位居梅州各县(市、区)第二。这是该市继前两年节能考核分别获得梅州全市第一、第二位之后,连续第三年位居梅州全市的前列。
“兴宁始终坚持结构节能、体制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的‘四轮驱动’,通过强化目标责任、结构调整、监督管理和部门联动,不断推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兴宁市经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2014年1月,该市组织龙江建材拆除10万吨落后水泥产能,拆除宁江建材30万吨回旋窑生产线1条,大力推进宁江建材旋窑水泥生产线转为100吨水泥粉磨站,就是该市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强化结构调整的典型例子。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该市加强华润电力等3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节能工程的监管,推动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成功接入梅州市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实现能耗在线监测;协助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对电厂汽封、吹灰器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强对该公司脱硫脱硝及配套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力度。
减排工作获环保部点赞
在环境保护中,节能是源头调节,减排则是终端控制,两者是一个“连环扣”。在兴宁市环保局,该局负责同志向笔者提供了最近形成的《兴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报告》,着重“晒”出了该市工程减排、结构减排、机动车减排、农业源减排等四方面成绩,可以说是该市近年来减排工作的“成绩单”。
该市列入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份完成了脱硫脱硝、低氮燃烧器改造和锅炉脱硝改造工作,改造后可年减排二氧化硫4446.68吨、氮氧化物1879.92吨。2013年,该市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完成日处理2.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提前一年完成梅州市下达的建设任务。
2010年至今,兴宁市共淘汰污染排放强度大,产能落后的造纸、水泥、染织等企业共20家;淘汰了所有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
2011年以来,该市共淘汰了4756辆黄标车和老旧车,共3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环保部核查核算认定;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723吨、氨氮330吨、二氧化硫1878吨、氮氧化物2955吨,每年都顺利完成了梅州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今年5月中旬和7月上旬,环保部派出核查组对兴宁市2015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了华润(兴宁)电力有限公司减排情况并听取了兴宁市工作汇报,对兴宁市今年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强化了全社会
节能减排意识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从历年数据和今年上半年工作力度看,兴宁市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几成定局。“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责任书下达的任务,我们对下半年的减排工作再次进行了研究部署,重点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禽畜养殖业的整治和监管、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和‘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兴宁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节能减排越来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采访中,兴宁市经信局、环保局负责人都提出了这样的呼吁。他们认为,随着“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红线”“高压线”都十分明显,在严厉的追责机制下,环境执法将不再是“棉花棒”,且随着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相对比较容易。未来,民商、建筑、公共机构等将成为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如果每人每年多用一度电,一个百万人口的县多消耗的能源相当于一个中型企业消耗的能源。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积极响应发改委同财政部等17部委倡导的‘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少开空调、少开车、少用一张纸”。
在“加法运算”中做好“减法文章”,不仅仅关系到生产企业,还关系到每个人、每个机构。据介绍,近年来,兴宁市各部门通力协作,发挥各自职能,在单位内部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健全节电、节水、用车管理、日常办公等节能制度,在监管领域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各行业各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初,兴宁一中被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确定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成为梅州市唯一入选单位并获得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综合节能改造,这无疑是兴宁市一个机构节能的典型。今年6月初,兴宁市先后举行了“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进乡镇社区活动和首届环保开放日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节能减排的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