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在惠州举办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消防安全培训及实操演练

06.01.2016  17:56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救火救灾、自防自救能力,12月29日,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在惠州(珠三角)救灾物资区域仓库举办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消防安全培训及实操演练。

  省民政厅骆招群副厅长现场观摩了救灾物资仓库消防安全实操演练,充分肯定了演练效果,并对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仓库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严格的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确保省救灾物资中心仓库和4个区域仓库消防安全无事故。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要规范和加强源头管理,从仓库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建筑消防安全条件等环节入手,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管理和设计。平时要注意抓重点、解难点、查盲点,不断加大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火灾隐患的预防整治。三是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控水平。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通过演练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技能、消防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消防设施设备的质量和等级,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擦拭,确保仓库消防和物资安全。

  省民政厅厅救灾处处长李进民、调研员王春鸣以及惠州、梅州、清远、茂名市民政局相关领导观摩了实操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