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公寓管理处在租户毫不知情下私进寓所盘查
有租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公寓里的家具和电器全被贴上盘查标签;
对此,管理方回应称,合同上写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开房检查或解决问题
日前,广州白领Candice(化名)回到位于广州大道上所租寓所中。与往常不同的是,她看到公寓里的家具和电器都被贴上了盘查标签。Candice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其所租住的寓所管理处在没有通知她且在她外出时,擅自进入大楼多个单元进行固定资产盘查。管理方回应称,因工作疏忽没有及时告知所有住户。
■新快报记者 苏丽雅/文 受访者供图
Candice说,她的住处是属于公寓管理,因此,管理处有全部住户的门卡。平日里,Candice觉得寓所很安全,可是这次却被物业擅自进屋的行为吓到了。“真吓傻了”,Candice一回到寓所,看到家里多处都被贴上了白色条码的标签。寓所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他们把告示贴在了二楼。没有通知到全部住户,是因为疏忽导致。
日前,新快报记者去到Candice所在的公寓,在二楼的“店长室”见到了此次盘查的告示。记者发现,因为大门是打开的,要发现门上那隐蔽的告示显得较为困难。
随后,其工作人员带记者走进一间公寓。确实如Candice反映的情况,公寓内的冰箱、橱柜等多个家具都被贴上标签。接着,记者向其咨询管理处是否可以擅自进屋,工作人员解释道,如果是针对全部住户的房间检查,一般不会全部通知。不过,若是检查单个或个别房间的,就会亲自告知。而且,“合同上写明,管理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开房检查或解决问题。”工作人员这样强调,至于是否由于疏忽问题,他们没有作出回答。“其实,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我们也不会进住户屋里的”。
针对管理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记者总共发出了200份小调查,超过92%认为是不合理,甚至已侵犯个人隐私。即便如此,愿意采取维权行动的人却不超过40%,更多的人表示持理解态度。不少白领表示,自己对自己所住小区的物管很放心。就算有一天他们进屋,肯定是出现了突发状况。
律师说法
取决于格式条款 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对于这次Candice所在寓所遭工作人员擅自进屋的行为,来自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指出,因为房屋已出租,屋内东西的使用权已不属于物管处,因此,物管处没有权利使用这些房屋及里面一切物品的。如果是住户弄坏了,寓所有权要求住户进行赔偿。然而,不能以盘查或其它理由私自进屋,“只要没能得到住户的同意,都是不可以进屋的”。
至于对方说合同中有写明特殊情况可进屋,于律师指出,它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法律,限制他人权利的格式条款,必须加粗或用特别的方式显示、提示合同对方在签订时注意,否则该条款无效。“如果是加粗了,只要对方举证特殊情况的类别是符合法律要求的,那就是合法的。”
因此,于律师提醒市民,一旦发现类似这种情况,可以选择街道司法所调解。情节严重的,可寻求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