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八成地区建食品有害因素监测网 监管人员不足
笔者24日从省政协社法委获悉,近日,由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清远、增城、河源三地就“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调研。调研组发现,我省超八成地区已覆盖食品有害因素的监测网络,但监管人员到位率较低,亟待充实。
调研发现,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监管企业多、产业产值多、从业人员多、监管资源相对较少的特点。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1296家,食品添加剂企业430家,食品小作坊5952家,食品经营单位730608家,餐饮服务单位283854家,其中,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餐饮单位数量都占了全国的1/10左右,食品产业从业人员超过800万。
截至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出台“三定”规定并履行了新的职能,除深圳市实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模式外,其他地市均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县一级,12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三定”规定并挂牌运作。另有15个地级以上市及51%的县级农业部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对于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广东已初步建立起监测网络,检测范围扩展至22个地市(含顺德区)97个县,覆盖率达到80.2%。
此外,我省以湛江、佛山等地为试点,已经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按照省、市、县、乡(镇)分级划分四级监管网络,对各级网格的职责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细划,责任到人,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心下移。
在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调研组发现,在一些基层,覆盖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人员到位率低。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编制只占全省常住人口的万分之1.1,低于全国万分之1.5的平均水平。据悉,目前全省系统监管队伍已核定编制12095名,实际到位9061人,到位率为75%。其中,市县监管队伍到位75%,乡镇派出机构到位率为50%。(骆骁骅 李理 严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