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完成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之间的地名普查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

05.07.2018  12:35

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12号)要求,广东省地名普查办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普查办在完成地名普查督查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25日至29日组成督查组,对粤桂两省区地名普查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两省区地名普查办督查组分别到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和广州市南沙区、白云区和佛山市南海区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过程中,双方通过集中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普查成果、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以地名普查成果为检查重点,互相查验交流了地名普查质量管理、成果验收、成果转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普查总结等工作情况及相关工作经验,形成了相应检查报告报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较好地完成了粤桂两省区实地督查横向互查工作任务,取得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的预期效果。广西地名普查办督查组对我省在开展普查工作过程中严把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关,因地制宜开展地名成果转化工作,扎实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截止2018年4月底,我省共普查地名约80.06万条,标绘工作图9435张,制作地名成果图9122张,新设置地名标志2.28万多个。在地名普查成果的基础上,我省以编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为重点,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目前已制定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方案、细则、体例和参考释文,具体编写工作正在密锣紧鼓进行。

我省地名普查办督查组在广西桂林市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