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方区域性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

09.03.2016  13:59

  在近两年来广东省环保厅组织全省性的三批排污权交易之后,我省首宗地方区域性的排污权交易近日在顺德“破冰”。除了顺德区外,佛山、东莞、珠海3市亦纳入到我省排污权交易的地方试点。

  在3月4日顺德区试点进行的首批交易上,7家家具制造企业以平均9085.7元/吨/年的成交价格买走这次出让的全部排污指标,溢价13%,总成交额为22.4658万元。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顺德区此次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作为污染物因子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过去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也并不多见。此次顺德区启动交易,亦标志着我省地方区域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面启动。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钟奇振 丁媚英

   成交资金用于当地污染防治

  环保专家介绍,顺德家具、制鞋企业众多,VOCs使用量大,是顺德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来源,也是生成臭氧、PM2.5的重要元凶。顺德这次启动的排污权交易,是在全省试点工作的总体框架下,从自身的产业和行业特点出发,选取木质家具制造和制鞋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开展试点,是顺德区环保管理制度上的一次创新。

  顺德区首批排污权交易由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下称“顺德区环运局”)组织,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平台——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进行,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出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污指标共5吨/年、底价为8000元/吨/年、使用期为5年。

  笔者在交易会现场看到,共有8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参与竞价,经过七轮激烈的竞价,最终7家企业以平均9085.7元/吨/年的成交价格,买走这次出让的全部排污指标,总成交额为22.4658万元。

  顺德区环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易所得费用日后将用于顺德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希望通过本次试点,体现“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理念。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后,顺德区将对试点行业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有新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的企业均须通过有偿方式取得排污指标。

  部分试点拟建排污权抵押融资机制

  “顺德的排污权交易,不但是率先采用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作为污染物因子开展排污权试点,而且是第一批就直接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市场化程度更高,交易起点高、实施难度大。”我省环保专家评价,顺德的先行先试,为省、市进一步扩大试点因子和试点范围提供良好的借鉴经验。据了解,之前由省环保厅组织的三批全省性的排污权交易,交易的污染物因子均为二氧化硫,形式是先从定向出让推进,到了第三批才进入到电子竞价阶段。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我省环保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顺德区率先启动试点,标志着我省地方区域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面启动。除了顺德区外,目前我省还已同意佛山市、东莞、珠海市作为省内排污权交易试点。各试点城市目前正积极进行交易的创新探索与筹备。其中,珠海市积极探索在金融创新方面的改革,据悉,珠海市环保部门将联手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的相关机制,推出绿色金融产品,今后企业可凭借排污权进行融资。相关排污权核定办法年内有望出台。

   ■观察 仍需创新机制增加市场活跃度

  “由于我省环境保护起步较早,现在光靠整治污染企业、加强末端治理已经难以实现下一步持续减排与环境好转。”省社科院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专家介绍,接下来需要创新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推动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等资源环境的市场激励机制。

  而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同样是资源有偿使用的创新市场机制,但与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两年多以来一二级市场较为活跃,广东已发展为世界第三大碳市场相比,排污权交易却较为低调,省内所进行的交易除了政府出让外,尚未出现企业间的二级市场交易。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虽然在原理上有相似之处,但属于不同的政策体系,制度设计特别是限制的条件不尽相同。排污权要求在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开展,目前全省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市场上排污指标非常紧缺。企业在完成减排任务后,才能符合交易的条件。“排污指标自己用都很紧张,自然存在惜售心理。

  对此,有环境经济专家建议,首先各地应尽快推进完善排污初始权核定,做好排污指标的分配,为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打好基础。此外,应该加大排污权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企业更好地将环保成果转化为资金来源,调动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排污量,通过排污权交易减排收益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培育生态环保市场体系。据悉,珠海拟在横琴新区建设环境资源相关板块交易分平台,突出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等绿色金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