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备战营改增制定推进细则:房地产业是重中之重

26.04.2016  10:50
在营改增试点中,地方仍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在江苏,税务部门目前正在关注企业的诉求,江建平说,由于增值税跟抵扣存在关系,部分企业抵扣部分发生较早的话,实际税负可能会出现增加的情况,但是总体上来讲已经保证26个行业是“只减不增”。

  “这次论坛各个地方税务的局长来得少,因为大家都在忙营改增的事情。” 4月23日,在第三届长三角财税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李万甫笑称。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即将在全国推开,这一时间节点距离现在只剩不到一周时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期国税总局的视频会议召开次频次也非常高,对地方的落实任务和进度作出要求。而由于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繁多,近期税务系统的工作状态基本上是“5+2”和“白加黑”。

   地方制定推进细则

  近期,国税总局前往不同地方调研营改增备战情况,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河北望都县调研营改增准备情况,并召开营改增试点企业代表、五省市部分县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人、办税服务厅和基层征收分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国税总局副局长王秦丰则在山东进行调研,强调必须把握5月1日开票、6月1日申报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此外,地方税务部门也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地方的营改增推进细则。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副局长胡兰芳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上海正在制定的“营改增”的推进细则中,既包括了政策,同时也有对系统的调整等各项内容,因为纳税系统较为复杂,调整起来也涉及到非常多的问题,包括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

  江苏省地税局局长江建平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江苏省目前也在制定自己的实施细则,4月23日早上江苏地税局召集各地地税局局长开会,就一些环节的落实进行了布置。

  目前,江苏也正在根据国家政策文件的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调整原来的一些税收政策,进行平移、修改或衔接。

  此外,湖北省近日也出台了《关于不动产销售和出租代征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代征范围、销售额确定、计算公式、纳税地点、税款征收与入库、减免税管理、征管方式、发票开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湖北省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落实营改增方面,省地税局和国税局也在四月中旬召开了座谈会,不动产增值税的讨论是会议的一大主题。同时,两个部门还在开发票部门登记信息、代征税控系统测试、税控专用设备发行安装、增值税发票供应和操作培训等工作本着方便工作、高效推进的原则达成共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与上海国、地税合一不一样,江建平强调,营改增的推进过程中,国税、地税两个部门要进行合作,互相之间的委托代征也要做好。

 新推行行业改革难度更大

  在营改增试点中,地方仍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

  以上海为例,早在2012年,上海就已经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当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

  而根据初步测算,上海全面推开“营改增”将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约37万户纳税人,超过了前期试点户数总和。

  胡兰芳坦言,上海营改增的压力和推进难度依然较大,一些相对容易推进的改革已经进行,剩下的都是一些改革难度相对较大的行业。但其仍相信改革能够平稳推进。

  胡兰芳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大政策的解读力度和对企业的宣传工作,上海市税务局印制了60万册解读稿分发给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针对一些企业不愿意参与培训,且担心实际税负可能提高的问题,胡兰芳说,还是要从理念和原理以及实际作用上,加强对企业的培训,这次改革总体上是从“只增不减”的原则去设计的,此外,营改增的改革也会对企业自身形成倒逼作用,要求企业对自身经营模式、理念以及企业管理等作出改变。

  在江苏,税务部门目前正在关注企业的诉求,江建平说,由于增值税跟抵扣存在关系,部分企业抵扣部分发生较早的话,实际税负可能会出现增加的情况,但是总体上来讲已经保证26个行业是“只减不增”。

  江苏还要求,营改增改革中责任要到位,相关的领导要到税务大厅等改革一线去。

  此外,江建平说,房地产增值税是这次重点中的重点,交易系统4月22日才布置下去,一线的人员要对交易系统反复操练,所以也要求领导和负责人到现场。

  在多位税务系统人士看来,营改增尽管5月1日将在全国推开,但目前仍称之为改革“试点”,后续仍需要政策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