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诚信才是最该考核的政绩

13.03.2015  14:46

新华社报道,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政府诚信建设有了很大进步。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失德、失信事件仍时有发生。日前,两会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部分地方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犯规者”的失信问题。一时间,政府诚信也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说起来,地方政府失信失德的事例,确实不少。有的表现为“新官不认旧账”,一任领导一套做法,随意更改计划,让公众无所适从;有的表现为乱开空头支票,出台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政策招商引资,用空头支票把企业“勾住”、“圈起来”再“揩油”;有的因为懒政,先向市民作出某种承诺,然后公然出尔反尔,引发社会舆论质疑。

人民网网友谢启东认为,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政府是诚信社会的维护者,要打造诚信社会,首先就要打造诚信政府。没有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只能是镜花水月。而要打造诚信政府,又首先要打造诚信官员。政协委员刘汉铨则指出,诚信与反腐直接相关,有些官员为了花花绿绿的钞票,丢了诚信。他认为,政府不仅自身要诚信,还要打击不诚信。

全国政协委员磨长英在提交的一份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提案上说得很明确,要治理政府失信,必须先找到政府之所以失信的根源。归结起来,主要还是在决策缺乏法治意识和相应制衡、施政缺少任期衔接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政府承诺难以监督的结果。因此,要保证政务诚信、政府诚信,行政职权就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和授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不但要有法律依据,还要遵循法定程序。

此外,陈瑜@须弥山君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的关键。没有这一点,政府诚信、政务诚信,只会停留于空想与憧憬中。@李方平律师则认为,加大问责力度,建立终身追责制度是保证政府决策合理的制度配套。对因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从而给国家公众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这样一来,政府的诚信度也有望稳步提升。

当下,简政放权,在各级政府建立权力清单等改革举措正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进。给权力划定边界,正是防止政府公信力流失、维护法律政策权威的关键所在。从这个角度说,依法治国的当下,地方政府的诚信程度,可能才是最该考核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