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结果获省考评组确认

13.08.2015  10:59

      2015年8月5日,省地方病防治工作综合考评组对阳江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省级综合考评确认了该市4个县(市、区)的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自查及市级复核结果。
      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市、区两级资料、现场技术指标抽查(6月份现场抽查阳东区)等形式,对该市“十二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科学的考评,并下发了省级抽查报告。报告认为,该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卫生计生、教育、盐务、水务以及发改、财政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根据《考评细则》有关评价标准,省级综合考评确认该市4个县(市、区)的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自查及市级复核结果,全市4个县(市、区)均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阳春市未达到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控制标准;同时也确认江城区、阳东区和阳西县如期实现《广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
      在考评反馈会上,阳江市卫生计生局领导表示要以这次省考评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本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巩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加快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期内阳春市饮水型氟中毒病区达到控制标准,消除我市饮水型氟中毒病。
      阳江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阳东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省级现场考评汇报和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