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地税征期日历》的通知

29.12.2017  19:09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大企业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第109条规定,现将《2018年广东地税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局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设置,请各地做好宣传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省局将通过OA和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7日

2018年广东地税征期日历

月份

放假时间

申报纳税最后期限

1

1月1日

1月15日

2

2月15日至21日

2月22日

3

 

3月15日

4

4月5日至7日

4月18日

5

5月1日

5月15日

6

6月16日至18日

6月15日

7

 

7月16日

8

 

8月15日

9

9月22日至24日

9月17日

10

10月1日至7日

10月24日

11

 

11月15日

12

 

12月17日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和汇算清缴期限为5月31日。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