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他地方跳槽到东莞 原来的社保怎么办?

26.05.2016  22:00

参保人朱先生

我老婆今年40岁了,她刚大学毕业时在河南老家工作,过了2年就跳槽到了上海做事情,做了不到2年后又因机缘巧合来到了东莞,工作稳定下来后我们就结婚并且生下了儿子,夫妻两人就打算定居在东莞了。

两人一直工作到现在,我的社保是一直在东莞买的,已经快买够十五年了,我虽然还没到退休年龄,也打算一直买到退休,听说国家的政策是交的时间越长退休金就会越多!但是我老婆的社保则是 各个地方都买了 老家那里有2年,上海的也有1年多,东莞的也有快10年了 ~我本人的社保一直都在东莞买的,所以明白自己退休后能在东莞领退休金,但是对于我老婆的情况我有些疑问:

1、在她买的那些其他的社保该怎么算,能合并到一起吗?

2、她户籍是河南,能像我一样在东莞领退休金吗?

3、如果可以都转到东莞的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没有时间规定?

社保姐姐解答:

1、全国的养老 保险 缴费年限 可以跨省累计 ,各地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2、根据您太太的情况,退休前 在东莞参保满10年 ,总数累计满15年就可以在东莞领取养老保险金。

3、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东莞的,需要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且 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 交到我市社保经办部门。 

关于养老保险领取地你需要知道!!

劳动者在多个城市都有缴存社保的,以劳动者养老保险缴存 满10年的地方为领取地 ;如果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参保地缴费没有满10年,那么以 上一个满10年的为待遇领取地 ;如果每个缴费地都没有满10年,那么 以户籍地为领取地 。确定了养老保险领取地以后,劳动者就可以把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待遇领取地,合并计算缴存年限。如果符合缴费年限,就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