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税腐败26名领导涉案 副局长家中37部单反

26.10.2015  09:51

新华社发

先后85次收受他人钱物,受贿138万元现金、30.7万元卡和礼品,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该市地税局原局长高新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该案同时牵涉60余名该系统干部、职工,其中局长、副局长26名。

在高新运终审判决之前,与之关联的南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周松山、南阳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晨煜分别以受贿罪被南阳市唐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和11年。

借调整干部肥私上行下效

2009年3月,高新运就任南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直到2014年8月案发。在担任局长的5年多里,他先后8次调整干部,平均每8个半月一次。

2010年春节前夕,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张立宪和另一名干部张某丁先后分别送给高新运1万元现金,希望在干部调整中得到关照。两个月后,二人如愿以偿,张立宪从油田分局调整为南阳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某丁接替张立宪,提拔为南阳市地税局油田地税分局局长。

随后,送礼的人纷至沓来。有些干部一次送礼未达到目的,就送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把高新运完全“拿下”。

例如,2011年1月,南阳市高新区地税局副局长姜某某为调整工作岗位,到高新运办公室送了5000元现金;次年1月份,又送了5000元现金。同年4月,他被调整为南阳市宛城区地税局副局长。

记者采访中获悉,2010年6月和2012年4月,高新运对南阳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调整,他先后收受40名干部的贿赂共计66.5万元现金,以及10万元购物卡和加油卡。判决书显示,在当时南阳市地税局局领导班子6名副手中,3人曾向“一把手”行贿。

上行下效。高新运利用干部调整收受贿赂影响恶劣,南阳市地税系统不少人仿效。其中南阳市地税局原副局长王晨煜先后收受直属分局原局长周某某、高新区地税局原局长张某某、税务稽查局原局长李某某的贿赂,为这些人的提拔、任命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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