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明星企业被指非法占地8年 或威胁地铁安全
南都独家
地址:银湖汽车站附近
面积:约3.4万平米
现状:该地块上盖起七栋永久性建筑物,里面有羽毛球馆、洗车场、茶艺馆和洗车场作为商业出租使用。
位 于银湖汽车站附近一块面积约3.4万平米的土地被政府划归为返还用地,但被一家明星企业非法占用长达八年。深圳市政府多次办公会议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收回, 但至今未果。土地开发滞后建设不仅造成贬值,而且还将威胁地块下方的地铁九号线安全。规土部门作出责令退还占用土地、罚款30万的处罚,但仍未改变现状。
村要求补偿征地 政府划拨用地
坭 岗实业股份公司负责人梁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泥岗村原有集体土地955万平米,自改革开放以来,配合政府各类重大项目征地746万平米,但返还补偿的历史 遗留问题一直未能解决。2012年因为地铁九号线施工再次涉及征地问题,坭岗实业股份公司于是再次提出解决要求。
2013年3月 15日举行的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显示,对于该公司反映以往在市政府被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少征多用,未征先用”等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经市规土委、罗 湖区政府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而因地铁九号线施工再次牵涉到征地问题,会议强调,将轨道交通建设拆迁补偿和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揽子解决,既能解决地铁建 设用地需要及站点周边公共交通问题,又能实现今后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会议最终议定,将面积为34567平方米的86-074地块作为返还用地划给坭 岗实业股份公司。
根据土地性质划分,上述地块属于行政划拨到期未收回土地,按照程序,规土部门应该先将土地收回,然后签订协议进行划拨。但就在收回过程中遇到阻力,直到现在,该地块仍未回到政府手里,坭岗实业股份公司的利用开发也就无从谈起。
四季青非法占用 政府要求退还
被政府部门明确非法占地的,是深圳市四季青园林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于2008年完成国有企业改制,是国家级的花卉生产基地,全国知名花卉企业之一。
对 于该企业的非法占地行为,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于2014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认为,四季青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于1987年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作种养用途,该地块属于国有资产。在2007年进行企业改制后,四季青公司改为民营企业,但涉案的地块并未纳入改制范围,仍属于 国有资产。因此,四季青公司不再享有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续占用该地块的合法依据。四季青公司在改制以后一直占用该地块,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罗 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责令四季青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86-074地块,限期拆除地块内全部建筑物,并处以304490元的罚款。
四季青:涉案地块并非国有资产
占 用该地块有何理由,对于土地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异议?直到昨晚,四季青公司也未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不过,该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后提出复议。在陈述复 议理由中,四季青公司称,在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相应对价,且在经过市政府多个部门批准后由基层组织见证下办理了用地手续,因此认为涉案土地的土地 取得更具有协议出让的特征,并不属于无偿划拨的情况。四季青公司认为,涉案土地使用权并非国有资产,可以认定为工业或者科研用地,在补办有关手续情况下, 依法应享有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该公司持续占有并使用的行为合法。
2014年底,罗湖区政府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认为,在2007年 进行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时,涉案土地未纳入改制范围,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直到目前仍属于国有资产。因此,四季青公司一直占用涉案土地无合法依据,属于非法占 地行为。罗湖区人民政府最终作出维持前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
2007年,四季青公司改为民营企业,但涉案的地块并未纳入改制范围,仍属于国有资产。因此,四季青公司不再享有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我们)在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相应对价,且在经过市政府多个部门批准后由基层组织见证下办理了用地手续,因此涉案土地并不属于无偿划拨。
———深圳市四季青园林花卉有限公司
非法占地之争
要求征地返还
改革开放以来,泥岗村配合政府各类重大项目征地746万平米,但返还补偿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解决。2012年,该村再次提出解决要求。
划出返还用地
2013年3月1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将86-074地块作为返还用地划给坭岗实业股份公司。
公司非法占用
政府部门明确,目前四季青公司非法占用86-074地块。
责令公司退还
2014年8月,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四季青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86-074地块,限期拆除地块内全部建筑物,并处以304490元罚款。
公司提出复议
四季青公司称涉案土地使用权并非国有资产,依法应享有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权。
维持处罚决定
2014年底,罗湖区政府作出维持前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认为在2007年进行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时,涉案土地未纳入改制范围,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直到目前仍属于国有资产。
聚焦
滞后开发有何危害?
如果不与地铁施工同步,地块开建时施工存在极大难度和风险
按照用地性质,涉案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农用地。但到目前,该地块上盖起了七栋永久性建筑物,里面有羽毛球馆、洗车场、茶艺馆和洗车场作为商业出租使用,均与种养用途无关。
“如 果错过了这个时机,那这块地对我们来说就没多大开发利用价值了”。坭岗实业股份公司负责人梁先生表示,地铁九号线目前从上述地块地下南侧下穿过,如果失去 同步施工时机,该地块的开发价值将所剩无几。更为严重的是,滞后开发或将影响地铁九号线的安全。梁先生称,如果不与地铁施工同步,地块内开发建筑建设基坑 外边线距离地铁隧道外边线净距离不能小于6米,深度也不能超过地铁基坑深度的一半,施工存在极大的难度和风险。
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 纪要也明确提出,滞后开发不仅损害村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将严重威胁地铁九号线安全。会议最终议定,要求罗湖区政府组织区法制、监察、公安等多部 门,于2014年12月17日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非法占用地块行为进行处置和清理,确保国有到期土地于2014年底收回入库并且移交给坭岗实业股份公 司。同时要求市规土委将此案例作为典型,举一反三,对全市类似土地到期未清退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严防此类事件对深圳城市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3月4日,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再次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再一次明确地块的开发要与地铁同步施工,以确保施工以及地铁运营安全。而从深圳市政府明确地块性质及作出划拨决定至今已有两年,清退收回一事仍无明确消息。
采写:
南都记者
郭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