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线”第十二场在线交流活动举行: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三赢”
互动嘉宾:
黄业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李焕新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机关巡视员
周驷耕 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
钱家良 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沈敦武 东莞巨汉灯饰有限公司厂长
吴江波 江门市辉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
点评嘉宾:
厦门浪 知名网友、时事评论员
■第十二场“工人在线”访谈现场。郗建新/摄
11月28日下午,广东“工人在线”第十二场在线交流活动在南方传媒大厦四楼直播间举行。此次在线交流活动的主题是“倾听工人心声——关注集体协商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机关巡视员李焕新,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周驷耕,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钱家良,东莞巨汉灯饰有限公司厂长沈敦武,江门市辉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吴江波,就广大职工关注的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讨论,并与广大职工网友在线交流。
李焕新认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本质功能是要通过给职工增加工资,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而不纯粹是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是双赢,其实也是三赢,企业发展、职工提高工资,企业发展之后政府增加税源,可以做更多的民生实事,推动社会进步。
主持人:请黄主席简要介绍一下目前省总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情况。
黄业斌:今年9月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有一个很重要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我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最大的赢家是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必将为广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贡献。
《条例》出台之后,省总工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首先是要抓好宣传和宣讲,要将《条例》的重点、亮点内容告诉企业和员工,让他们充分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包括什么内容、如何协商,协商不下来有争议怎么处理等。二是要推动依法办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条例》,意味着《条例》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要依法办事。接下来我们要依照《条例》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的责任就是要帮助企业的工会搭建好协商平台,广东省工会十三大提出了“一月一沟通,一年一协商”的要求,结合《条例》的精神,工会代表职工方和企业进行协商,平台搭建好之后,一个月双方沟通一回、一年协商一回,这个“协商”主要就是工资的集体协商。三是要依照《条例》依法开展监督。企业有无建立协商平台、建立之后协商工作开展得如何,这些都是工会要监督推动的。做得好的我们要总结、提高、完善,还没有开展、做得不够好的我们要帮助他们。
《条例》修订背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主持人:下面我们也想了解一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的背景。
李焕新: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要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从而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要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就是《条例》修订的大背景。
另外,中国社会经济已经进入到经济新常态。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优化经济结构。以前讲产业优化比较多,但是应该全面理解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它还包括优化需求结构。通过需求来拉动经济,要将消费需求逐步发展成为需求主体。这就接着有了收入结构的优化。只有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通过优化“三个结构”,有利于增加就业、均衡收入、完善社保、稳定物价、平稳增长。省委为了在广东实施落实全面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同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经过多方充分协商,在广泛听取企业、工会、职工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9月25日通过了《条例》。
企业没有工会怎么办?地方总工会可代表工人进行集体协商
主持人:现场有朋友提出,工资能够集体协商当然好了,也希望能够参与到集体协商中,不知道从哪里入手、从哪里开始?
周驷耕:网友有这样的需求,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如果企业有工会的话,可以将自己的要求向工会反映,如果有50%以上的员工都有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意愿,企业工会就应该按照职工的意愿、诉求,向企业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第二,如果企业没有工会,怎么办呢?《条例》也有新的规定,也是《条例》的一个亮点,即职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反映诉求。地方总工会接到职工的诉求之后,可以在职工当中进行调查。根据多数员工的意见,如果50%以上的员工都有同样的诉求,作为地方总工会,就应该代表职工去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诉求。
企业也可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负增长?“这在实践中不可能做到”
网友“新新人类打工仔”:《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有这样的条款:“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那不等于说企业不赚钱就不能给我们涨工资?企业到底有没有赚钱,我们怎么可能知道,那还不是老板说了算?
李焕新:这位网友所提出的问题,其实也是《条例》立法过程中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我们调查时发现,绝大多数老板都说你不要做这样的立法规定,因为在实践中不可能做到,除非是有天大的事,否则企业方面是不敢轻易降低员工工资的,这也是绝大多数老板说的真心话。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从逻辑上来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要求。但协商的内容还是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如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资水平,包括本地区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生活物价水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等。大家在互相理解、互相协商的基础上,找到有利于本企业发展,又有利于职工逐步提高工资的共识,这样协商制度就能够发挥它的积极功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本质功能就是要通过给职工增加工资,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而不纯粹是加工资。
对协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可以提起二次协商
主持人:有网友就说了,职工认为之前协商工资比较低,继而就罢工,是否违反了集体协商的规定,从而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黄业斌:我认为对协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重新协商。一年协商一回是原则,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协商过后大多数员工还有意见,认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情况有新的变化,可以再进行一回协商。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出现罢工情况,工会从来都不主张、不支持、不提倡、不鼓励罢工,也不赞同停工、怠工。有问题就拿到桌面上研究、商量和解决,罢工只会损害劳资双方的利益。特别是集体协商条例出来之后,大家要依法办事,有什么问题就协商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要出现罢工的行为。
基层嘉宾谈经验
工资集体协商要有民主性
组织性、计划性、科学性
沈敦武:我们从1995年4月就开始有了工资集体协商。当时我们不说是工资集体协商,而是叫谈判,工会主席和老板来谈,一年加工资两次,4月份加一次工资,10月份加一次工资。
主持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最难的是什么?
吴江波:我们主要是难在哪里呢?当工人的利益和企业方的利益不一致时,就必须要拿出一些数据,甚至还要进行一些模拟。涨多少合理、如何平衡工人的利益,这些都必须要出预方案,这些基础性的工作要做得非常实。
最难忘的是2009年的协商。因为金融危机,我们2008年11月到2009年4月份几乎是没有接到一张订单。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市场进行了准确的预估,判断未来我们能不能在市场上拿到订单、能不能有效益。结果得到的反馈信息非常好,就是从五六月份开始可能市场会非常好,所以我们调整了协商的策略,把协商的时间后延一个月。原来是计划4月份工资协商都已经谈定了,那年我们从4月份才开始协商。最后协商的结果,为了留住员工,一线员工、中高层及后勤人员的工资都有所上调。到年底总结时,发现通过协商,不仅没有因为危机流失一个员工,一线员工的工资还增长了23.1%,科室员工也涨了8%。工资总体比2008年涨了19.1%。我们的经济效益也增长不少,而且订单还有储备,劳资双方实现了双赢。
主持人:请问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钱家良主席,你们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有何经验体会?
钱家良:首先我们工资集体协商的民主性。除了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工会会员差额选举产生协商代表,确保协商结果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其次是确保协商的计划性、规范性。我们每年在做工资集体协商之前都会有详细的计划、流程,比如什么时候做什么样的事、做什么协商、做什么调查、要开多少次会等。同时,还要保证良好的组织性。协商代表团产生后要进行明确的分工组织,有搞宣传的、有收集情报的、有争取协商的,做到每一个人都有事情做,最有效地做事情。最后,很重要的就是,我们跟资方协商之前就要去调查数据,比如说物价指数怎么样、房租怎么样、生活成本支出怎么样、其他类似企业的工资水平怎么样,包括员工在公司里的劳动生产率是怎么样的,这些数据经过调查和整理之后,以数据为基础确定目标,然后与公司协商。民主性、组织性、计划性、科学性,这是我们工资协商很好的经验。
“我们老板说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好办法”
网友“方老板”:对集体协商,我要叫苦。我是一个小公司老板,做审计服务的,员工十来个。对于集体协商,前段时间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公司的小年轻们也在喊涨工资。可问题是怎样也要先把公司撑起来再说吧?业务都没好起来,活儿都没做好,工作时间有时候还上网看视频、聊QQ,你不产生效益还乱喊涨薪,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员工的利益要保障,老板的权益谁来维护?公司要是没业务,都喝西北风去!
吴江波:我是来自资方的,我是觉得你的担心比较多。我们也是一家人手比较少的企业,我们企业的经验跟你分享一些。如果员工没有好的心态、没有好的积极性,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提不高的。工资集体协商,坦率来说不是给老板找麻烦,而是帮助企业通过协商稳定员工队伍、提高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的好方法。这不是我的话,这是我们老板、董事长说的。方老板不要过于担心。你现在是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不能说管理方面的问题就跟员工利益挂钩,这是不太好的。协商也不是将员工的诉求和企业的利益对立起来,而是统一起来的。换句话来说,老板、股东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将工资集体协商搞好了,员工工资涨了,员工的积极性才能高涨。我们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员工积极工作,企业才有好的业绩,有了好的业绩效益才能提高。管理就是在激发员工的正能量方面多想想办法,如果一味怨员工没有管理好,我想这是双输的局面。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一种制度,而且将企业内部的管理抓好,企业才能真正和谐发展。
黄业斌总结
企业与工人要相互理解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实施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符合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也符合广东的实际,广东省工会系统非常欢迎条例的实施。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认为要做到两个理解。首先工人、工会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企业,以主人翁的精神促进企业的发展。只有企业发展了,企业赚钱了,工人才有就业、才有工资、才有福利。工人在企业工作首先要推动促进企业的发展,在协商当中一定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要出现过激行为,要依法维权、依法协商。其次,希望企业老板、企业行政方、企业管理方要理解工人。一个企业只有员工好了、员工安心工作了,企业才能更好发展。企业要关心关爱员工,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工人、理解工人,工人才能认真工作,最终受益者是企业。工会要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将工人组织起来,搭建好协商平台。
厦门浪点评
要让劳资双方在“玻璃房”里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为产业工人提供了第三方的博弈平台。博弈不是简单的对抗,需要文明、理性、有序、有效,还要有法治。只有在法治的背景下,才能够有效地进行利益的博弈。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劳资双方的工资集体协商问题,我个人认为要坚持一个原则,这就是透明。透明才能结果合理,才能有信服力,才能被双方接受,希望能够将协商的过程透明、结果透明,让双方在“玻璃房”里协商,我相信这样的结果才会是更加有序、民主,也是更和谐的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的好方向。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