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1个地市均已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动医养结合机制,实现精准养老;省民政厅答复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指出,2016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40万人,占比8.55%,较2015年升高0.07个百分点。广东虽然基本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但长期以来“医养分离”的养老模式,导致老年人养老过程中有关医疗和长期护理的供求矛盾突出。老年人口“失能、高龄、空巢”的结构特征以及家庭小型化、养老功能日益弱化,更加剧了养老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A建议
明确和强化政府职能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各级政府应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纳入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针对不同模式的养老服务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筹梳理各职能部门协作关系,组建统筹协作平台和医疗、养老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建议可根据人口规模、老年人口数,统一规划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等设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答复
政府起主导作用
明确各部门职责
省民政厅表示,广东充分发挥了政府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已先后出台指导文件,具体明确了广东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安排。建立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职责。近两年,各部门联合开展广东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养老机构开展大排查、大整改。
针对养老服务设施配套问题,回复表示要求各地新建住宅小区按要求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B建议
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提案建议,尽快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设立长期护理险种,提升筹资、报销水平;切实将社区家庭病床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和管理范围;设定不同的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建议允许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采用老年人自主选择和政府适度补助的形式,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
答复
广东已建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复表示,广东有关部门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老年人护理费用的支付问题。目前,已将广州市770万参与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
此外,全省建立了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普惠型80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省全覆盖。省出台相关政策,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100至3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
还积极鼓励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解决不同层面护理需求。
C建议
强化街道(社区)的重要作用
提案建议,社区工作人员掌握并更新辖区所有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求情况,指导老年人选择合适的“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现精准养老。
各地社区服务中心应充实养老专业服务队伍,整合社区内相关养老服务项目和产品。组织有余力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将来享受社区养老服务提前“储蓄”。
答复
全省地市全面提供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答复指出,广东鼓励医疗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201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表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
同时,广东积极引导服务团队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制。全省21个地市均已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17年底,实现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为43.47%,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为65.38%。
D 建议
发挥民政医疗部门的协调机制
建议完善养老救助、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津贴,增加困难老年人养老救助项目。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倡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通过协议合作,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管理、定期巡诊、医疗救治等服务。在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养老护理专业,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答复
213家二级以上
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答复表示,广东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医疗机构新建、转建养老机构,新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措施,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目前全省21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占全省总数的38.4%。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就近”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
探索建立护理员规范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行业组织开展护理员的培养工作,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
E建议
组成评估专家委员会实施精准养老服务
建议成立由卫生、民政、老龄委等不同职能部门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定标准化量表,综合分析和评价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家庭生活环境,提出人性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策略。
建议评估委员会为政府补贴及医保偿付提供客观依据,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界定接受“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类型及不同的照料等级并提供匹配的资助。
答复
实施经济困难高龄
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答复指出,2016年,广东出台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老年人各方面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医养融合,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机构运行效率。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目前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人按照标准给予补贴等。
F建议
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的参与建设和运营
政府应激励市场有序竞争,提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适当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允许社会组织参与部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并在税收、财政补贴、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做到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答复
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和床位的建设
答复指出,社会组织参与部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享有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各级福彩公益金加大对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医养融合型机构在取得养老、医疗服务设立许可后可同时享受医疗行业和养老行业的双重优惠政策。
回复还指出,下一步广东将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和床位的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期,所有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
文/薛江华 徐进慧 邵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