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带着一千块钱跟朋友打麻将 会不会被拘留?

24.07.2015  12:16

警方查获的涉案赌博游戏机。记者 陈帆 摄

警方查获的用于赌博的纸牌。记者 陈帆摄

东莞时间网讯 截至6月25日,全市共立涉赌刑事案件192宗,同比上升108.7%;破案135宗,同比上升110.9%;刑事拘留542人,同比上升44.9%;逮捕335人,同比上升168%;查处涉赌治安案件1205宗,行政拘留2971人,罚款2995人。这组数据说明我市公安机关加大打击赌博的力度。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赌违法犯罪情况。今年以来,东莞警方共破获涉赌刑事案件135宗,刑事拘留542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1205宗,行政拘留2971人。破获刑事案件数量和刑事拘留人数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倍。

熟人之间打牌是否算赌博,要视四种情况进行界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市民普遍关心的涉赌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记者:与去年相比,今年查处的网络赌博案有哪些变化,警方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打击措施?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禁赌专班负责人陆通: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24宗网络赌博案件,是去年同期的10倍多。这些案件的涉案金额较大,一般的案件都有100万元以上,4月份破获的一宗网络赌博案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网络赌博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市面金融的交易方式,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营业性活动。通过虚拟空间进行的,没有固定的地点,比较分散。相对于传统赌博犯罪,网络赌博犯罪隐秘性强,成本低,打击和取证的难度大。对此,我们转变了工作思路,投入了更多警力和更先进的技术力量。

记者:警方公布的涉赌案件中,便利店摆放赌博游戏机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便利店店主因此被刑事拘留,另有一些店主被治安拘留。警方为什么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寅:依照《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赌博游戏机案件中,对参与营利分成的便利店店主要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刑事拘留。如果便利店不参与分成,只是按月收取固定的收入的(俗称“抽水”),以“为赌博提供便利”处以治安处罚。

记者:在一起玩麻将“挡九”,人均赌资28元,10人均被石碣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上月,媒体报道了这起案例,引起公众尤其是一些爱打牌的市民的高度关注。有市民问:“和朋友一起斗地主,输赢上千,会不会被认定为赌博?”警方在执法办案时,具体是怎么界定赌博和娱乐的区别的呢?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寅:确实有很多市民关注这个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2005年5月12日)、《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2005年4月26日)第九条之规定: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的标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一、从主观方面看,赌博以营利为目的,娱乐活动主要以消遣为目的;二、从参与人员看,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之间以消遣为主要目的的娱乐活动,如打麻将、玩扑克等不以赌博行为查处;三、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娱乐活动不存在抽头获利问题;四、看彩头量的多少。由于个人、地区间经济状况存在一定差异,衡量标准主要参考当地公众平均消费水平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记者:今年4月,樟木头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自动售烟机”赌博案件。与此前的“老虎机”相比,“自动售烟机”有哪些特点和危害?

樟木头公安分局副局长邓斌:“自动售烟机”就是新型的“老虎机”,只不过将退币改头换面变成退香烟。

这类案件具有团伙作案,危害性广的特点。“自动售烟机”主要是吸引周边工厂里的工人玩,很容易上瘾,一些工人玩一次,几分钟就把一天的工资输掉了。沉溺下去,不仅会输更多的钱,还会影响家庭和睦关系,滋生违法犯罪。我们呼吁,市民如果发现这种“老虎机”,就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部门会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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