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公三法”是服务群众的良方

15.05.2014  16:00

  张明湘

  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及其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如何有效破解这道难题?

  昨日,《南方日报》刊登了主题为“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的特别报道,专访了市委书记朱泽君,详细报道了梅州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过程中的做法:突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守法、依法、执法(简称“三公”“三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群众观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征地拆迁等市重点工程中,实现零事故、零上访。

  可以说,坚持“三公”“三法”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一剂良方。不仅如此,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公”“三法”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即信息透明公开,执行公正,才能实现结果公平;只有坚持守法、依法、执法,经济社会方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有序运行。这既体现了民主精神,又体现了法治思维。遵循这样的原则,不仅有效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促进了政府“善政”体系的完善,推动政府“善治”能力的提升。这正是建构现代公民社会、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则。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三公”“三法”原则与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是高度契合的。首先,坚持“三公”“三法”原则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梅州在江南新城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增强发展后劲、增进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观点,体现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并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普遍认同,实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改革正能量,促进梅州振兴发展,共建共享城乡文明发展成果。

  其次,“三公”“三法”原则较好地体现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主要领导采取包村挂点形式,蹲点基层一线,既方便了解实际情况,适时教育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又方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决策、纠正错误。

  第三,“三公”“三法”工作方法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讲话精神的生动诠释。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把党员、干部精气神撑起来,坚持“三公”“三法”原则,整顿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值得我们好好总结推广,继续做好做实做细服务群众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