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驱动 探路基层法院改革

08.03.2016  19: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深化法院改革,必须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法院在依法前提下积极探索完善改革举措,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新一轮法院改革进程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自2012年以来,其改革探索理念前瞻,创新力度前所未有,实践措施落地有声,量化管理、绩效考核、外包服务、“三合一”审判机制、特色党支部建设……使该法院改革创新的生命力越来越强大,从而为我国基层法院改革创新树立了标杆。

  法院管理看得见,审判效率摸得着

  龙岗法院是深圳市司法管辖面积最大的基层法院,总面积844平方公里,总人口超500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冲突的持续增加使得大量诉讼涌向法院,人民法院无论是执法办案,还是法院管理、司法服务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

  为破解上述难题,2012年初,该院提出以审判管理为龙头、以人事政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管理为两翼的法院管理改革“三步走”思路,并把当年的主题确定为“管理加强年”。从此开始,“加强—推进—提升”一路走来,该院不断深化审执、人事、政务和后勤保障“四大管理”,建立起了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权的良好格局。

  2013年7月,该院充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全力推行绩效管理,将审判管理纳入系统化、精细化的管理轨道,探索出了一条以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创新之路。该院不断深化人事、政务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增添办案力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狠抓清积案工作,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目前,全院共有法官97人次、助理103人次享受到了绩效奖励待遇,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多办案、快结案的工作氛围逐渐形成。2015年,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64.48%而法官人数减少6.61%的情况下,该院从未组织过全院性的强制加班,但结案数却同比增加了14.64%,尤其是结收案均衡度这一关键指标始终排在全市法院前列。

  办案力量团队化,执行管理扁平化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执行难”成为困扰各地法院的普遍问题。龙岗法院作为特区法院司法改革“先行先试”的代表,在此方面又有着怎样的突破呢?

  2014年8月28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坂田街道日辉台小区附属幼儿园搬迁案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这是龙岗法院实行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的成功案例之一。此前,该院的执行工作模式行政层级过多,具体办案力量不足,严重制约办案效率,使得本来就“”的执行工作,更加不如人意。2014年8月,该院紧紧抓住全国司法改革深圳试点工作的大好契机,率先启动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对执行理念、职权配置、运作机制、管理制度等执行体制和思维方式进行重新构建,实行去行政化、扁平化的“3+1”执行工作新模式,使结案周期平均用时由93天缩短为76天,执行到位率提高近10个百分点。2015年该院又将此项改革延伸至派出法庭,按照1名执行长+N名执行员+N名执行助理+1名法警(1+N+N+1模式)的成员比例组建了10个执行团队,同时选任16名法官助理担任执行员,置换出12名法官转岗从事审判工作。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该院司法改革成效明显。2015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157件,结案35654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了34.88%和14.64%,结案标的92.56亿元,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315件,是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数的三倍、全国基层法院平均数的五倍,其中13名法官结案超过400件。全院收案数和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保障服务社会化,司法确认制度化

  “送达难”、档案装订工作繁琐耗时长、法院记录工作的专业性、案多人少的压力和后勤保障等服务,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龙岗法院大量引进社会化服务,使司法保障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据了解,该院2012年就实行了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干警就餐问题。2013年又相继将档案装订、部分速录工作、案件送达、部分法官助理人事等实行外包服务,不仅加快了办案流程,更收到了集约节约、提质增效的效果,得到了外部许多当事人、代理人的一致好评。统计显示,2013年该院案件归档率为96.61%,相比上年未完成社会化前提高了近9个百分点,归档合格率超过99%;2014年该院的归档结案率达到了93.17%。

  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是该院创新司法服务又一大亮点。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这项制度并非新生事物,但把它引入信访领域,以此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架起“桥梁”,该院的横岗法庭是走在了前面。该庭积极探索把信访部门协同各种人民调解组织促成的调解成果,由人民法院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加以固化,以此克服信访调解缺乏强制性、权威性的弱点,确保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据了解,改革一年多来,该院2015年已办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1762件,涉案金额超亿元,是2014年的21.5倍,且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无一反复。

  2014年,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成为深圳市、广东省基层法院跻身全国“百佳”的佼佼者。

  信息技术全渗透,司法能力大提升

  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与司法能力的有力保障。

  为了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龙岗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强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率先引入虚拟化技术,建成了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大规模云桌面项目,有效解决了传统PC管理成本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安全系数显著提高,日常维护更加高效。

  据介绍,该院2013年就顺利完成了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网络集成监控、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网上电子签章的推广、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采用网上审批流转系统以及开发司法统计、绩效考核系统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升级干路光纤网络,是广东省第一个实现院机关与派出法庭间干路千兆光纤互联的基层法院。

  2014年,该院又在立案窗口配置扫描笔、身份证阅读器等电子设备,运行新版诉讼费计算系统,更加方便群众诉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动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院官方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审判信息,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录播力度,全年完成本院门户网站庭审实况录播11场、微博直播12场,关注网民达10.8万人次。

  2015年7月1日,该院新执行款代管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该院执行款管理彻底告别了从前效率低下的手工处理模式,正式迈入自动化、网络化。

  基层组织有活力,党建特色具品牌

  2013年4月,在全国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示范培训班上,龙岗法院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在会上就该院“特色党支部”创建经验作主题发言,受到了最高法院、各高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如何增强法院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使法院基层党组织更具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是各级法院党组织必须深入思考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2012年初,该院紧紧围绕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年”主题,积极开展“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构筑起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机关党委书记为分管书记具体抓,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分头抓”的2+N“特色党支部”创建体系。

  创建活动中,该院根据26个支部的特点和亮点,确定了服务型、廉洁型、管理型等12种类型的“特色党支部”,如“服务型”党支部——立案庭党支部,2013年全年法定审限内立案率达100%,还将诉讼引导、便民服务、诉前联调、审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多项功能融为一体,提升司法服务效果;又如“便民型”党支部——司法事务中心党支部,扎实推行“阳光约见”……12个“特色党支部”不仅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在全院各支部间形成交叉影响,使得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活力不断增强,更有力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张武军 陈小青 张建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