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变资源!这不是魔法,而是垃圾分类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总量也在不断加大,“垃圾围城”作为严重的城市病症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但与此同时,近几年国内多地推广的“垃圾分类”似乎收效甚微。面对垃圾的不断包围之势,我们该怎么办?
垃圾围城,迫在眉睫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统计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有246个大、中城市公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这些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总计约为1.86亿吨。而这个数字也只是“冰山一角”,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0年统计,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达4亿吨,且城镇生活垃圾还在以每年5%至8%的速度递增。
在公布相关信息的城市中,北上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毫无悬念”地位于前列;此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同样产生着大量的生活垃圾。
随着“垃圾围城”问题的日益严重,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已经显现。我国在垃圾清运、处理能力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缺口,部分城市对于生活垃圾甚至仅仅是在市郊露天堆放,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大量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填埋或焚烧,产生有毒物质威胁居民健康。
值得关注的是,“垃圾围城”不仅是城市病,而且正在向农村地区蔓延。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相关研究表明,农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8千克,按照2015年底全国6亿农村常住人口测算,我国每年产生农村生活垃圾1.75亿吨。同时,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实行生活垃圾处理的仅21.8万个,且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只是简单地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
垃圾分类,举步维艰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其作用早已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收集不仅能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能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难以有效推进。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相关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的效果不明显或完全没效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待于公众的公共意识提高,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习惯、新素养,公众需要在生活中不断适应、反复习得,才能内化为一种素质,外化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也需进一步有所作为,引导、帮助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现阶段,尽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执法主体缺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谈到垃圾分类的话题,很多人可能会想到日本,日本用了40多年的时间将垃圾分类的方法逐步细化,目前可以说是已经把垃圾分类进行到了“极致”。日本的垃圾分可燃、不可燃、资源垃圾等类别,其中资源垃圾又细分为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家中的各类生活垃圾会在每周的不同日子里进行回收。日本各地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稍有差异,但基本上都细分到10种以上。
从幼儿园开始,日本的学校就会教孩子识别商品包装上的各种符号,了解这些包装分属哪类垃圾以及如何丢弃,并请家长督促孩子们实践垃圾分类,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除了宣传教育之外,法律规范也是重要的一环——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可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在日本很多地方的街头还贴着宣传画,警告不法丢弃垃圾者可能遭到何种处罚,并要求公民如发现乱丢废弃物者,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看似繁琐的垃圾分类,给日本带来了丰厚回报。通过垃圾分类,日本年处理垃圾量大幅减少,有效地解决了“垃圾围城”的问题;垃圾分类后,可再生资源被分类回收,不可再生的垃圾则被埋藏或焚烧发电,例如电子产品会被解体以回收其中的贵金属等可用资源,废弃食用油被加工制成生物燃料。
国家发力,推进治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官方计划,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将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此外,《方案》中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方案》提到了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有人将垃圾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则能让这些“资源”真正被有效地利用。诚然,垃圾分类的推广是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但只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就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