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垃圾费征收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公众认可度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近日开始征求意见,规定列出了垃圾费征收改革的三套方案,除此前披露的随水费征收、按袋计量之外,第三套方案为“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方案中大幅提高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和混收混运分类垃圾的罚款。据悉,这一方案旨在鼓励单位和市民分类处理生活垃圾。
垃圾费征收的三套方案中,“按袋计量”已经有过试点。从理论上讲,按袋计量收费也许是最优方式,但其缺陷是投入的成本较高,同时还要看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作业素质等条件是否具备,据广州市城管委危伟汉透露,“如果全广州都用这种模式,光是袋子市政府就要增加三四亿元的投入”。试点的结果也表明,计量收费模式遇到了很多困难。随水费征收在其他城市已有先例,一望即知,其优点在于简便易行、节约不少征收成本,但所谓事物一利必有一弊,正如媒体讨论中所指,捆绑模式下,一刀切地以水费的标准收缴垃圾费,相对于不同的消费主体不但很不公平,也可能滋长市民的环保惰性。毕竟垃圾费征收无论怎样改革,目的都不是为了更好地收费,而是为了垃圾无害化处理。
如果着眼于垃圾费征收改革的目的,现在公布的第三套方案,即以参与垃圾分类程度的好坏来直接决定缴纳垃圾费的多少,其优点显而易见:鉴于经济杠杆的强大作用,单位和居民有可能如城管委所宣称的那样,更加自觉地进行垃圾分类。
随着“垃圾围城”现象在全国都已相当常见,完全可以预料,垃圾分类在未来公共生活中的分量将越来越重。个中原因十分简单,没有垃圾分类,就没有无害化处理,更遑论垃圾的循环利用了。
从这个角度,相比较而言,广州市垃圾费征收的第三套方案似乎更为优越。但任何一个牵涉千家万户的公共政策,从理论上论证其优越性往往并不困难,而最难点在于公众对政策的认可度。假若某个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在公众那里接受程度不高,强硬推行的结果是否一定美妙?以垃圾费征收为例,不论什么有利于环保的方案,如果市民持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其可能想到的方法也许就是将垃圾悄悄扔掉。虽然这是一个略带极端的设想,但并不表明它应该在设计政策时的考虑之外。
因此,尽管垃圾分类以及相关环保知识的宣传已经够多,尽管第三套改革方案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的好处不难理解,但在正式实施之前还是需要竭尽全力提高公众对方案的认可度。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推行垃圾分类的经验,容易想到的是,有必要设定一个缓冲期,而不宜一开始就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市民征收数额不菲的罚款。对市民来说,这样一个缓冲期就是一个接受垃圾分类和环保观念的过程。它使改革方案富有亲和力,也能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改变公众的生活方式。另一个思路是既然有处罚,能不能反之则奖励?
垃圾分类既是利国利民之举,不论政府部门还是社会成员当然都不能置身于这一工作之外,相关各方都应该充分显示其推进垃圾分类的真诚和努力,只有在此种氛围之中,才会产生信任乃至携手共进,而不是猜疑乃至相互掣肘。媒体报道,有市民对垃圾分类并不热情,原因是即使对垃圾进行分类,但混合运输也会前功尽弃,这是否提醒相关部门,从垃圾的运输到储存到处理,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等基础工作也需要及时全面升级?
就目前而言,垃圾分类和处理是个耗钱的工作,政府财政已经支付了很多成本,而未来垃圾费征收改革,从征缴到罚款肯定都是不小的数目,这样一笔庞大的收支账本,有无必要对公众全部公开?如果账本的公开证明其中产生的收入都还用到了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上,相关政策会在公众中间收获怎样的支持不言而喻。
现在改革方案都还在讨论之中,这是一个修正并达成共识的良好机会。请珍惜这样的机会,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