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江城:“三查”并举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09.10.2014  11:55

  阳江市江城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的工作部署,“三查”并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 

   一是深入摸查。 主管副检察长和监所检察干警经常深入全区12个司法所了解情况,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开展工作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加强改进工作的措施;加强与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安派出所、公安看守所和检察院的公诉、侦查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从中发现脱管、漏管情况,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再犯罪的情况;积极开展与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务犯罪等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听取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学校或家长的意见,了解在矫人员的违法犯罪心理是否已得到矫正,其适应社会能力是否已得到提高以及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经深入摸查,已掌握了在辖区内进行社区矫正的269名罪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调卷审查。 对司法所是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台帐、矫正档案、执法档案、对矫正人员是否安装卫星定位电话进行检查,并调阅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档案和执法档案进行逐页审查,重点是社区矫正在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改造、期满宣告等关键点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成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工作是否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行。  

   三是监督核查。 经检查,江城区检察院发现区司法局以及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以下问题:个别社区矫正工作干部对该项工作不重视;一些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做到每月参加学习、社区劳动八小时的要求,存在脱管、漏管的问题;社区矫正期满没有及时向参加社区矫正人员和所在社区宣告;法院、司法局没有及时送达通知文书给检察院;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装订不够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江城区检察院先后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份,给全区12个司法所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16份,全部得到落实和回复,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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