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两个平台、三项机制 把好司法规范基层一线关口

28.05.2015  12:06

  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结合基层办案实际,明确思路,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司法规范整改模式,把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 

   搭建两个平台,以信息化助力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  

  该院着力加强“软件和硬件”这两个平台建设,以科技保障推动规范执法。 

  软件运行管理建设方面,该院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加强流程监控。认真听取来访律师对查阅案卷、办案程序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台帐,及时分析汇总。对各业务部门存在的个别程序不规范问题,通过口头通知承办人、集中反馈办案部门、OA系统发函敦促纠正等措施,要求各部门立行立改,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主动听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的意见建议,客观全面分析与查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加大宣传、规范网上查询等整改措施,努力搭建高效便民的检察服务平台。“窗口”部门司法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获得群众好评。 

  硬件设施设备建设方面,该院以规范司法警察管理为突破口,加大办案安全保障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着力建设了1栏(司法警察警务公开图片展示栏)、2场(司法警察训练场、晒衣场)、6室(司法警察会议室、荣誉室、装备室、更衣室、健身室、休息室)和内务“9条线”的规范管理格局,确保司法警察守纪律、讲规矩、严履职。同时,认真分析法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因素,配备三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对法警执法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办案安全提供规范的警务保障。 

   健全三项机制,以制度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惠城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健全业务考评、案件评查、检委会审查的长效机制,从长远角度务求实效。 

  以业务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该院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座谈会制度,切实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重点针对业务考评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增强内部监督管理合力。 

  以案件评查机制提高案件质量。该院不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质量分析力度,实事求是地评查办案质量和效果,引导规范办案工作开展。严格对照重点整治的8个方面内容,对2014年以来办理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填写《案件自查情况登记表》,以初步查摆出的问题为线索,追根溯源,保证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剖析原因没有保留,整改问题抓实见效。 

  以检委会审查机制倒逼规范执法。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委会审议工作的要求,全面把握检委会工作程序和标准。在审议各部门拟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拟上会案件的审结报告、内部审批文书格式、用语规范、是否需要上检委会讨论等问题严格把关。针对极个别案件批准逮捕后,在审查起诉时出现证据存疑的情况,编制《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顺序安排表》,逐一列明议案或事项名称、提请讨论决定问题、提请讨论案件承办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和案件承办人等情况,与议题材料一并呈送检委会委员审查,倒逼侦查监督部门严把审查逮捕关卡,保证案件质量。 

  此外,该院还注意从专项检务督察、网络舆情、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通过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群众信箱等受理群众对检察机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举报,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借助社会力量共同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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