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腐败问题
8月17日,新华社一篇关于广州市中央商务区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的腐败报道,牵扯出了一大波针对城中村改造腐败的议论。在广州这样的大都市,城市发展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改造旧城与城中村的历史,城中村的领导者在近30年来所面临的巨大利益诱惑,是作为村级精英群体的他们所从未遇见过的。由此,这一被称为“苍蝇”群体的贪腐问题以及相关制度建设上的空白,构成了一个新的聚焦点。
以冼村的被改造历程为例,包括原党支部书记卢穗耕、原副书记卢佑醒、冼章铭在内的7名村级领导把控了村里的集体账目,操控着重大事项的决策。7名村领导(或村企高管),有5人为卢穗耕的亲戚,2人为其同学。所谓宗族大佬把控村务算是一语中的。
业已落马的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在时任天河区委书记时,曾公然干预冼村的“村改居”制度,通过将近一半在外务工、经商的冼村人排挤出“社区股东”,减少村班子操控卖地的阻力。曹之所以要帮开发商压低土地出让/租赁价格,当然是受了开发商的“委托”。在这一盘棋中,村领导班子和曹鉴燎都从开发商处获得贿赂,除了村集体的利益受损,其他方面可谓皆大欢喜。
所以,从上述出发,城中村改造的问题看起来是因滋生腐败而导致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如何整治?推进村务公开,让所有村民(股东)而不是村领导班子来决定重大事项,这被认为是一条必经之路。的确,类似于集体土地的出让、租赁或入股等重大事项,仅凭村委班子几个人拍板决定,存在猫腻,不可避免。只有建立在全体村民知情并集体决定的基础上,才能在制度上确保村民的利益不受损。
当然,从开发的角度来看,此前由开发商和村委私下先接触的模式也必须废置,转而应当引入开放公平竞争的模式。这两点,比目前广州正在建设“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即对所有村社“三资”进行清理、登记、入库管理政策更为关键。
腐败问题在此高压背景之下,当然颇受关注。不过,类似广州等大中城市的城中村改造,腐败问题恐怕只是其中一个面向。村委领导把控决策,与开发商、官员彼此勾结,形成一个利益同盟,这必然会使得村民利益受损。但有必要指出的是,整个城市化的过程,例如土地出让、物业出租等,在合同上并无问题,且客观上并不影响政府的利益。因为最终,城市发展起来了,人口涌进来了,城市化的目标达到了。
此外,从城中村改造的规划来看,村民们的意见是否受到重视,也需要打上一个问号。尽管物质激励能够成为一个打动村民的重要因素,但即便是土地出让价格的谈判,也需要一个公开博弈平台的出现。政府、开发商和村民之间,并不会因为一手把控村务的村官被轰下台,就自动进入一种蜜月状态。相反,一个公开透明的决策平台不仅仅要建立在村级内部,也需要建立在三者之间。
故而,冼村村官腐败的案例提出的分析,不能仅仅止步于腐败铁三角的形成,诊治手段也不能停留于村务公开、共同决策这一步,而是要树立起村民在整个城市化进程中的主体性地位。只有承认村民的主体性地位,作为城市治理者的政府与市场中的开发商,才能真正尊重村民的选择与诉求,才能让城市的发展“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