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

14.06.2017  12:02

  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河源将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该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养老金,并补发1至6月调整提高的部分。

  据悉,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珠三角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粤东西北地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合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合山市按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贴)按照省级财政50%,市、县(市、区)财政各25%的比例分担。

  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至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将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

  来源:河源晚报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程子跞

 

编辑: 李明秀
广东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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