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种情况不能享受住房补贴

03.11.2014  12:46

  梅城一读者:我是市直单位职工,请问哪些情况可享受住户补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工资来源于市(县、区)财政核拨经费或核拨补助经费单位的职工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享受住房补贴。①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且面积已达到本人职级标准的;面积未达到职级标准但已领了差额面积货币补贴的;②已参加集资建房的;③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已有自有私房,面积又达到其本人住房标准的;④已享受各种补贴建、购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