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市城区今年拟消除六成以上黑臭水体

25.04.2017  12:02
原标题:地市城区拟消除 六成以上黑臭水体

  水环境质量改善是广东环保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今年广东“治水”有何目标与计划?广东省环保厅组织编制的《2017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4月24日起至5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目标,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要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1.7%,劣Ⅴ类比例控制在8.5%以内,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以上。

   水源到水龙头水质拟每季度公开

  饮用水源保护事关群众饮水安全。对此,我省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2017年底前依法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的保护区清理工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将抓紧实施水源至水龙头水质全过程监管,各地级以上城市要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今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六河”(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整治是广东治水攻坚的难点。《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级以上市要抓紧按要求编制未达标水体的达标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自2017年7月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水质未按期达标区域要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六河”流域要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各地级以上市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分别实施“一河一策”;珠三角区域和“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

   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我省污水处理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但由于截污管网特别是支次管网建设仍较滞后,雨污分流体系尚未完善等原因,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未得到充分发挥。

  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珠三角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或将其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为确保治水目标实现,《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不少保障措施,如各地水污染治理要实施“挂图作战”,积极采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对本行政区域内沿河排污口分布和排污情况进行摸查,绘制干流和主要支流沿河排污口分布图。“六河”流域内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在每月5日要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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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河”流域每年淘汰10%重污染企业

  省环境保护厅还就今年“六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以下简称“目标任务”)向流域各地市政府征求意见。

  “目标任务”除了对“六河”各流域河段的水质目标进行了明确,还要求以河涌为单位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污。如广佛跨界区域,广州市全面完成跨界16条河涌111项整治工程;佛山市完成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整治2017年度任务。

  环保准入也更为严格。如拟按有关规定对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流域实施限批,禁止新建涉水重污染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在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每年淘汰10%的重污染企业,省环境监察局将对重污染企业淘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逐一核实落实情况。

  对淡水河、石马河,省环保厅拟要求流域各市加大重污染企业整治力度,按计划淘汰、关闭、搬迁10%的重污染企业,鼓励重污染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排放、实行绿色生产。(记者/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