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7.11.2019  14:51

大洋网讯 “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日前,《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何为“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记者了解到,这笔资金是市、区财政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经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自行开展其唯一拥有的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或维修的补助资金。

据意见稿,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每户每平方米可申请1000元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维修,每户可一次性申请30000元补助资金。

危房产权不属于困难家庭单独所有的,按照其拥有的产权比例在限额内确定补助资金额度。已申请文物、历史建筑修缮等其他房屋修缮、治理、改造等费用补助的,不得再申请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先自行治理,后财政补助”的原则。申请发放流程为“工程开工前备案—工程完工后申领—所属区房屋管理部门审核—补助资金发放”,以避免非法骗取补助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等问题。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至2019年12月2日

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途径:

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页面即可获得。

联系部门及方式: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83124661。

公众提交意见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10032)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形式反馈。

(信息时报记者奚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