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完善临时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17.05.2014  18:10

  近年来,江城区民政局把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作为解决困难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民心工程来实施,建立完善以救助档案、工作制度以及监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临时救助体系,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建立详细档案,高效开展救助。为对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及附加政策的边缘困难家庭适时进行救助,江城区民政局分别根据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6倍的标准确立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目前共建立6196户低保边缘群体档案。另外按照因病、因灾、上学、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其他等6项,对临时困难家庭进行分类,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档案,为高效、便捷地开展救助提供依据。与此同时,该局还编制了临时救助发放对象名册电子档案,建立区、街镇、村(社区)三级电子档案的共享机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救助对象不遗留。

  (二)实行分类分档救助,救助更加科学。在实施临时救助工作中,该局综合考虑低保边缘家庭生活状况、困难程度、救助需求等因素,进行分类分档救助,让临时救助更加科学合理。同时,结合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及时的原则,适当降低救助门槛,满足困难群众的迫切需求。

  (三)完善程序监督机制,确保救助更阳光。该局在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中,把好“三关”保证救助工作整个过程阳光、透明运作。一是把好审批关。江城区严格执行家庭户主申请,村(居)接受、初审并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救助程序,审批中做到申报对象不符合不批、申报事实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群众有争议不批等,有效避免了不规范的做法。2011年,共收到663人临时救助申请,审核通过652人,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举报事件,临时救助工作更加细致和规范。二是把好公示关。该局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四公开”和申请原因、审核意见、审批结果“三公布”,并做好7天公示制度,确保救助更阳光。三是把好督查关。该局按季度检查并通报各街镇临时救助金发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近年来区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一起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私分救助资金的现象。

  (四)力求救助实效,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该局做好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相结合,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做到救助制度无缝对接,实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据统计,2011年该局共支出资金76.5万元救助652人,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