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04.07.2016  22:53

    为强化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定于2016年7月起,在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对城区户外广告信息进行更新,建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工作台账。对需要整改的户外广告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善手续或按要求完成整改。经验收达标并完善有关手续的予以保留,验收未能达标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依法按程序组织强制拆除。

    2、加大在城区出入口、主要街道设置公益广告的力度。在城区各主干道以及主要街道的公交车候车亭、灯箱广告牌等公益广告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同时加大上述路段的大型广告T牌、建筑物外墙LED显示屏创文公益广告的设置力度。

    3、在机关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广泛设置公益广告。结合自身业务职责,印制一批公益广告宣传小册子,对来办事的市民群众开展公益宣传。各单位宣传栏、LED显示屏等载体要刊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4、深化学校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在城区范围的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宣传栏以及学校围墙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公益广告。有条件的学校制作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电视广播公益广告,丰富公益广告宣传手段,提高核心价值观在学校的传播效果。

    5、加强社区、居民楼宇公益广告宣传。对城区各社区、居民楼宇新建设一批公益广告宣传栏,特别是在老式居民楼的楼道入口处,设置以钢化玻璃夹片形式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定期按要求进行替换更新宣传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居民楼可在楼道入口处设置创文宣传格,放置各类型的创文宣传资料,提高市民对我市创文工作的认知度。2016年公益广告张贴设置数量要比2015年增加一倍。

    6、巩固其他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宣传。继续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在医院、景区、星级酒店、建筑工地围挡等设置力度,推动公益广告在火车站、汽车站、电影院等人员流动密集地方张贴。在高铁、旅游大巴、公交车等播出弘扬社会新风的微电影、公益广告。

    7、做好户外广告规划审批工作。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规范,推进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修编《端州城区户外广告规划》和城区其他主要道路及城市重点地段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加强新建建筑立面方案的审查,严格规范外立面广告设施的设置,对批准新建建筑外立面的广告设施,所设置的公益广告数量要达到创文要求。不再新批建筑物屋顶的商业广告牌,对现有经批准的屋顶商业广告牌,到期后拆除或由各区安排设置公益广告。

    二、工作要求

    1、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以及市直各职能部门要负起负责,自觉开展各类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整治前后的照片对比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联动机制,实现长效化管理。

    3、由市创文监督委员会和市创文办定期组织对城区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内容、比例等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残缺、破损、不符合创文要求的公益广告,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违规户外广告予以曝光,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予以通报。市创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